服务背景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和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决议(MEPC.269(68))《2015年有害物质清单编制指南》和《欧盟1257/2013号法规》的规定及客户要求检测样品中镉和镉化合物的含量。
样品量要求
常规量 电镀层300平方厘米
有害物质管控法规及测试标准
物质 |
管控法规 |
测试标准 |
镉和镉化合物 |
《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 欧盟(EU)1257/2013船舶回收法规 MEPC.269(68)《2015年有害物质清单编制指南》 《巴塞尔公约》 《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指令) No.1907/2006(EC)法规 《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 |
IEC 62321-5:2013 |
镉和镉化合物清单
物质 |
设备部件 |
镉和镉化合物 |
镍镉电池、电镀膜、轴承 |
服务流程
船舶有害物质的管控阈值水平
材料 |
清单 |
阈值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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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I部分 |
第II部分 |
第III部分 |
参照MEPC 26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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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和镉化合物 |
× |
100 mg/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