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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包裝法規實施倒數計時

發布時間:2026-06-02 瀏覽次數:360

背景簡介:監管升級,統一框架正式落地

        歐盟包装和包裝廢棄物法規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 (EU) 2025/40,簡稱「包裝法規」、 PPWR] 將於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正式實施,取代原包裝及包裝廢棄物指令 94/62/EC (PPWD)。

        PPWR 建立了歐盟範圍內覆蓋所有包裝和包裝廢棄物的統一監管框架,將在各歐盟成員國範圍內直接適用,無需各國二次立法。其核心目標在於減少包裝廢棄物,提高包裝可回收性,降低包裝相關的環境與健康風險,推動循環經濟發展。對於出口企業而言,這不僅是合規要求的升級,更是市場准入的「新門票」。

核心管控要求:

全生命週期監管與有害物質紅線

       PPWR 覆蓋包裝從設計、生產、投放市場到回收處理的全生命週期,適用於所有進入歐盟市場的包裝及帶包裝產品。新法規從包裝的有害物質限制、可回收性設計、包裝最小化等可持續性維度,以及籤簽標識、EPR 註冊、符合性聲明 (DoC) 和技術文檔等方面,構建了更系統、更嚴苛的合規體系。

       其中,有害物質除延續原包裝指令對鉛、鎘、汞、六價鉻總和 ≤ 100 mg/kg的管控要求外,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食品接觸包裝還需滿足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 (PFAS) 的管控要求

              1.    任一PFAS含量 <25 ppb (不含聚合物類PFAS);

              2.    目標 PFAS 總和 <250 ppb (不含聚合物類PFAS);

              3.    PFAS總和 <50 ppm (包括聚合物PFAS,總氟含量超過50mg/kg,製造商、進口商或下游用戶應根據請求向執法部門提供氟來源於PFAS或非PFAS)

        此外,法規明確提出 REACH 法規附錄 17 (ANNEX XVII) 合規性要求,投放歐盟市場的包裝及包裝組件,須符合附錄 17 相關限制要求;用於食品接觸類包裝,還需滿足 (EC) 1935/2004 的相關限制及實施細則。

參考連結: [包材法規全文][PPWR指引文件][PPWR_FAQ1]

PPWR實施指南草案及FAQ釋放的關鍵信號

        隨著 PPWR 正式實施進入倒計時,歐盟委員會於 2026 年 3 月 30 日發佈了實施指南草案與常見問題及解釋 (FAQ1)。這兩份文件解答了法規落地的模糊地帶,對相關企業應對 PPWR 合規要求提供指導:

    1)   明晰定義,釐清責任邊界

        指南草案除進一步細化了「包裝」的定義及適用範圍,清晰界定了製造商 (Manufacturer)、生產商 (Producer) 和進口商 (Importer) 的法律職責。同時,對「包裝可回收性」和「包裝最小化」等核心技術要求進行詳細闡述,消除了企業在身份認定和責任劃分上的困惑。

    2)   PFAS合規:零過渡期,建議分步測試

       PPWR 要求,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所有投放歐盟市場的食品接觸包裝都需滿足 PFAS 的管控要求,且無產品庫存消耗的過渡期 (自新法於 2025 年 1 月公告起算的 18 個月已可視為過渡期)。這意味著庫存產品若不符合新規,該條款生效後則不能投放歐盟市場。

       實施指南明確指出,儘管目前已有多種針對不同基質中PFAS的檢測方案和方法,但歐盟層面尚未出臺食品接觸包裝中 PFAS 的統一檢測標準。FAQ 文件進一步說明,本法規的限制範圍同時涵蓋有意添加與無意引入的 PFAS,且官方不會公佈 PFAS 的限制物質清單。

       目前,相關方也在致力於制定一套統一的食品接觸包裝中 PFAS 的檢測規程。針對合規路徑,歐委會提出了分步測試建議,通過總氟、總有機氟和具體目標 PFAS 的檢測結果進行合規判定。

    3)   可回收性要求:新舊標準銜接時間表

       根據 PPWR Article 6(2)(a),2026 年 8 月 12 日起,所有進入歐盟市場的包裝須滿足基礎可回收要求,並需在 2030 年和 2038 年分別實現更高階的可回收目標。

       - 過渡期策略: 在關於「回收設計要求」的授權法案正式發佈 (或 2030 年 1 月 1 日,以較晚者為準) 之前,製造商應確保產品滿足原包裝指令 94/62/EC 及其協調標準 EN 13430:2004 的要求

       - 未來展望: 後續官方將發佈授權法案,統一可回收設計評估方法,企業需保持關注並及時調整設計方案。

    4)   包裝最小化:2030年前沿用舊標

       指南明確,包裝最小化新要求將於 2030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現有歐盟包裝指令中的包裝最小化要求及合規標準 EN 13428:2004 將持續適用至 2029 年底。2030 年 1 月 1 日起將全面執行新標準,在標準正式更新之前,EN 13428:2004 仍可作為指導。

       指指南文件後續將翻譯為各歐盟成員國官方語言並正式發佈,FAQ 也將根據法規實際執行情況持續更新。歐盟委員會也將陸續提出配套的執行法規、授權法規及相關標準化要求,進一步細化 PPWR 的施行細則。

CTI華測檢測建議及服務

       現距離 PPWR 正式實施已不足 3 個月,建議相關企業系統評估包裝合規風險,提前佈局,啟動相關準備工作,包括提前優化包裝設計、完成包裝有害物質檢測、理清包裝數據、編制 DoC 與準備相關技術文檔、啟動 EPR 註冊等。

CTI華測檢測可為相關企業提供如下服務:

◎  包裝材料中重金屬測試

◎  總氟/總有機氟篩查

◎  目標PFAS精準定量

◎  其他環保法規有害物質測試

◎  相關合規要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