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深圳 项目负责人:滕小勇 完成日期:20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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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2301房
联系人:梁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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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5.6.2 栗贵莹、林玩辉 梁豪
采样/检测 2015.6.29 苏家豪、谢祖敏 梁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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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检测结果
危害因素:
建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为化学毒物(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拟氧化硫、甲烷、乙烷、丙烷、丁烷、四氢噻吩)、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在清管作业时可能会存在粉尘(其他粉尘);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可能会存在潜在的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等有害因素;在进行电焊维修作业和管道补焊作业时可能会存在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电焊弧光等有害因素;管道开挖作业时可能会产生手传振动、噪声、粉尘等有害因素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
/
/
化学毒物
/
/
/
物理因素
7
7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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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项目单位针对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能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预测拟建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各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建设单位若能按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建议进行拟建项目的设计补充和落实,预期项目建成后能有效降低(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因此,从职业病危害防护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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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评价内容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全面、客观、准确;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正确;
5、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要求;
6、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合理,能符合各种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
7、评价结论正确;
8、补充现有企业职业卫生状况;
9、细化利旧情况;
10、补充施工过程中管线拆除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防护及建议内容;
11、细化应急救援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