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服務

作為第三方檢測與認證服務的開拓者和領先者,CTI華測檢測為全球客戶提供一站式檢驗、測試、校準、認證及技術服務。

認證服務

服務能力已全面覆蓋到紡織服裝及鞋包、嬰童玩具及家居生活、電子電器、醫學健康、食品及農產品……等行業的供應鏈上下遊。

顧問輔導

CTI華測檢測針對永續經營,提供企業全面性的經驗、專業知識和全球一站式的解決方案;並透過客製化與結合內、外部的永續資源,有效降低企業經營永續的成本,彰顯企業的商業價值。

全球法規註冊服務

內涵台灣化學品登錄、全球化學品註冊、中國危害鑑定報告、全球GHS制度、醫療器械、日化品

新聞資訊

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丙烷与混合碳四利用项目

發布時間:2015-09-15 瀏覽次數:684

CTI公司:宁波      项目负责人:王宇      完成日期:2015.09.01

  • 建设单位信息

    名称: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北仑区戚家山街道宏源路168号

    联系人:甘露

       

     

     

  • 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4年11月7日           沈明志、胡智勇                        甘露

    采样/检测    2014年12月1日-3日      王伯钧、叶明俊、蒋伟、楼跟坚             甘露

                                           、徐效力、胡智勇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工频电场等。

        化学因素:乙烷、丙烷、丙烯、正丁烷、异丁烷、正丁烯、异丁烯、2-丁烯(顺、反)、异辛烷、异辛烯、硫化氢、二甲基二硫醚、硫酸、二氧化硫、盐酸、氢氧化钠、甲醇、乙二醇、仲丁醇、叔丁醇、仲丁醚、丁酮、氯酸钠、二氧化氯、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1

    1

    100

    化学毒物

    55

    55

    100

    物理因素

    27

    27

    100

     

     

  •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建设项目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的分类原则,本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结合项目工艺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本项目分类为职业病危害的较重建设项目。

    总体布局

    本项目厂区功能分区明确,分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非生产区,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设备布局

    本项目生产工艺成熟,生产设备先进,采用同类设备相对集中的流程式布置,布置紧凑,操作和维修方便;生产装置均为露天布置,采取密闭化、自动化生产;产生噪声及振动的压缩机、机泵等设备集中布置在装置底层。综合评价本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职业病危害因素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乙烷、丙烷、丙烯、正丁烷、异丁烷、正丁烯、异丁烯、2-丁烯(顺、反)、异辛烷、异辛烯、硫化氢、二甲基二硫醚、硫酸、二氧化硫、盐酸、氢氧化钠、甲醇、乙二醇、仲丁醇、叔丁醇、仲丁醚、丁酮、氯酸钠、二氧化氯、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噪声、高温、电焊弧光、工频电场等。

    其中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丙烷、丙烯、正丁烷、异丁烷、正丁烯、异丁烯、硫酸、异辛烷、丁酮、仲丁醇。

    本次控制效果评价检测中,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国家现行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为控制职业病危害,公司采取了综合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措施,降低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对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起到了较好的作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个人防护用品

    建设项目已制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根据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接触人数,制定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置计划,符合《个人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及《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的要求,能满足现有生产防护需求。

    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

        建设项目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应急救援措施

    本项目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设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了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与宁波市镇海龙赛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委托协议,可对突发事件的受伤人员作紧急救护治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

    公司设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了一系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及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且开展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其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

    该公司已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选择宁波市具有职业病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并将劳动人员的体检结果告知劳动者并进行存档管理,符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但未落实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外包人员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建议:

    防护措施

    (1)加强生产装置、罐区等场所内塔、罐、管道、阀门等设备、管道的维修和管理,预防化学毒物的跑、冒、滴、漏。

    (2)加强现有防护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和效果,使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同时防护设施的检修要经常化、制度化。

    (3)应加强巡检外操工、取样外操工的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管,要求外操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本项目2015年在岗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发现1名噪声复查人员(电测听),故特别要加强作业人员的噪声防护,对噪声强度超标的岗位和设备,在目前工艺不能采取有效减噪措施的情况下,建议从管理措施上对噪声采取防护措施,加强工作人员对噪声的个人防护,督促职工工作时佩带耳塞、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噪声性耳聋。凡有职工每工作日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85dB(A)时,须按《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的要求,制订企业听力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尽量采取分散、分时作业,减少员工接触高噪声作业时间。

    (5)为减少高温对巡检工的危害,应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加强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对不适宜从事高温作业的人员及时调整岗位。

    个人防护用品

    加强工人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主动性,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对发放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换。

    应急救援措施

    (1)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应急救援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对现有生产装置、罐区等场所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定期校验,使其保持完好状态,并应将校验维护工作记录归档,加强维护保养,发现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2)对现有应急事故喷淋、应急防护用品、药品等定期检查维护,记录在案,使应急设施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3)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职业危害中毒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4)在现有《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项目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编制酸碱类中毒等职业病危害中毒专项预案。

    职业健康监护

    建设项目应结合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对职业健康检查时,发现的疑似职业病病例,应及时给予进一步明确诊断,对明确诊断的职业病患者,应给予相应的治疗和生活保障,同时上报当地职业卫生监管部门。

    3职业卫生管理

    (1)公司应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2)做好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和职业卫生要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危害强度(或浓度)、防护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基本知识和操作技术等。

    (3)建设项目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制定外包作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将职业病危害告知外包商,对其职业病防护措施提出要求,公司与外包单位签定的合同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并将其纳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范围,做好或督促其外包单位做好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201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令相关规定,进行相关岗位毒物、粉尘、噪声、高温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

    (5)每年委托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的机构进行定期监测,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治理。

    (6)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进行培训,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7)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产品、产量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  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条件与检测结果的分析;

    2、  补充工艺异常情况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

    3、  细化应急救援设施及日常维护的描述与评价;

        4、补充外包人员的职业卫生管理的描述与评价。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