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劳伦斯亨通珠宝(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成立于2010 年10 月,2011年12月获得深圳市盐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盐环批[2010]800332号),同意该项目在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18栋2楼、4楼、8楼、9楼部分、10楼建设,除9楼部分面积480 m2 出租外,其余各层厂房建筑面积均为1751.37m2,总经营面积为8276.85 m2,按申报的方式从事金、银、铂金、天然宝石、半宝石、人造宝石、钻石加工,年生产K金首饰918.77 千克、银首饰675.85 千克。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项目拟缩小经营场地面积,经营地址变更为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18栋8 楼、9 楼部分。本次改建对生产布局进行调整,原经营内容、规模、生产工艺等均不发生变化。目前,项目生产布局已调整完毕。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取得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盐环批[2014]80177号)。
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满足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
水污染物: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盐田污水厂处理。经监测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
大气污染物:项目熔金、焗炉、电金工序废气经过“碱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经监测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
噪声:项目采取将各生产车间内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夜间不生产,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经监测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在厂区内设置专门垃圾容器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开料、成型、车花、执模等工序中会产生的少量贵金属屑,生产过程产生的包装材料,倒模工序产生废石膏,经分类收集后交相应生产资料回收部门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现改名为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