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钻安珠宝(深圳)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19栋10楼南座,租用深圳市深沙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厂房,面积1868.48平方米,主要生产经营黄金、铂金、钯金、K金、白银、铜、各类合金、钻石、玉石、宝石、半宝石、人造石、珍珠、K金镶嵌首饰和工艺品。项目年产黄金饰品600kg,K金\银镶嵌饰品1200kg。
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满足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
水污染物: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盐田污水厂处理。经监测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
大气污染物:项目废气经“HD-珠宝J型酸性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监测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
噪声:项目采取将各生产车间内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夜间不生产,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经监测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Ⅱ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是: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和生活垃圾。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黄金屑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业内有关单位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弃物主要为废酸液和废电金液等危险废弃物,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深圳市龙岗区东江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外运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