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金富盛发珠宝首饰(深圳)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厂房第18栋第五层,主要从事黄金、白银、铜、铂金、钻石、宝玉石、半宝石、K金镶嵌首饰和工艺品的生产经营;从事货物及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年生产黄金饰品600千克、K金/银镶嵌饰品12万克。租赁厂房面积1751.4平方米。
本项目拥有员工90人,年运营300天,每日一班制,每日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
本项目无独立员工食堂和宿舍,员工食宿自理。
项目位于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厂房第18栋第五层,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均为工业厂房以及工业区宿舍楼,无其它环境敏感目标。
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满足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
水污染物: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盐田污水厂处理。经监测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
大气污染物:项目的焗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与泡酸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一同经管道收集后通过HD-珠宝J型废气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经监测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
噪声:项目采取将各生产车间内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夜间不生产,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经监测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主要是员工生活产生的垃圾,生活垃圾通过避雨集中堆放、交由环境卫生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一般工业废物是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做模、倒模产生的废石膏,执模、抛光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定量的贵金属碎,生产过程产生的包装废料0.3t/a,以及一定量的沉淀废渣等。上述废物属于资源性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应生产资料回收部门回收再生使用。
危险废物为主要是试剂废液,该项目与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废物处理合同,项目设有专用的废液收集桶,将试剂废液集中收集后,定期交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
金富盛发珠宝首饰(深圳)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