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集成电脑纸(深圳)有限公司选址于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11栋1、3楼开办(原选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11栋1、3、4楼开办),因企业内部原因集成电脑纸(深圳)有限公司现只用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11栋1、3楼办公,不再使用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11栋4楼办公,并在工商部门备案,获得了营业执照。项目主要经营电脑纸、传真纸及其他用纸(受出口许可证限制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办理)。厂房面积2685.63平方米。
本项目拥有员工24人,年运营250天,每日一班制,每日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
本项目无独立员工食堂和宿舍,员工食宿自理。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11栋1、3楼,其中1楼作为办公室、原材料仓库;3楼作为印刷车间。项目所在厂房共六层,除了项目所在厂房其余部分大都为空厂房。项目所在厂房东北面为保税区14栋,东南面为保税区设备用房,西南面为保税区7栋,西北面为保税区10栋。
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满足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
水污染物: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盐田污水厂处理。经监测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
大气污染物:两条印刷工序印刷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监测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
噪声:项目采取将各生产车间内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夜间不生产,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经监测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主要是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置于垃圾桶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为印刷、分条/分切过程中产生的纸品边角料,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包装废料,上述废物属于资源性废物,收集后交相应生产资料回收部门回收再生使用;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印刷工序产生的一定量擦机废布、油墨罐;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项目擦机废布、油墨罐和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定期交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