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 〔2020〕 2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化妆品中铅和汞含量的测定”(项目编号:CNCA-20-04)能力验证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样品名称、检测项目及依据标准
样品名称:化妆品
检测项目:铅、汞
依据标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二、参加机构
按《通知》规定,由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测资质的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本次能力验证。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其他已具备化妆品中铅和汞含量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自愿参加本次能力验证。
三、能力验证结果的利用
市场监管总局将汇总并发布能力验证结果。
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参加者,2年内可免于相关项目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鼓励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方选择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四、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于2020年6月15日前,登录我公司能力验证服务平台http://pt.cti-cert.com,点击“能力验证→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能力验证”进行报名。
五、能力验证费用
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备相关检测能力的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和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验证费用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
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需支付能力验证成本费用900元。请需要支付费用的机构,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能力验证费汇至以下账号。
收款单位:深圳市华测标准物质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
账 号:755934241110701
六、其他要求
1.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的参加者,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如果技术能力不满足资质认定要求,应当自行暂停相关检验检测活动,直至技术水平得到有效验证后方可恢复检验检测活动。
2.对未按照文件要求参加国家级能力验证的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和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晓丽 电话:0755-33684238
吴映叶 电话:0755-33683795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
邮 编:518101
电子邮箱:wangxiaoli@cti-cert.com、crm@cti-cert.com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