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2015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能力验证工作,以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受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负责承担“塑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测定”能力验证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现将能力验证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现行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包含“塑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检测项目的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参加本计划。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书面说明。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需要积极自愿报名参加该项能力验证计划。
二、检测项目
塑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测定。
三、费用
上海质监局通知(沪质技监认〔2015〕191号)中规定必须参加此次能力验证的实验室,不需交纳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费用;自愿报名参加此次能力验证的实验室需要提交成本费。本次能力验证计划对初测结果离群或可疑的参加机构,将给予一次补测机会,所有参加补测的实验室均需要提交补测成本费,该项能力验证计划的成本费合计1200元。汇款后请将汇款回执发至此邮箱crm@cti-cert.com 。汇款须注明“能力验证费”。
请汇款至:
单位名称:深圳市华测标准物质研究所
银行账号:443066137018010168475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深圳前海分行
四、其他事宜
1、为保证此项能力验证按计划顺利进行,请各检验检测机构于2015年7月31日前,填写能力验证活动回执函(见附件),发到此邮箱crm@cti-cert.com 。请确认“回执函”上留有联系人及其电话、传真、邮箱等详细信息,如因无法及时联络到联系人而造成的影响,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能力验证计划预计八月底之前发放能力验证样品,请各参加机构做好相关实验准备。
3、各检验检测机构在参加能力验证计划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我单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如该通知的内容不属于您的工作职责范围,请帮转发相关负责人,打扰之处,敬请原谅!
有任何不明之处请和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王小丽 任亚
电 话:0755-33684238/3795
传 真:0755-33683385
邮 箱:crm@cti-cert.com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70区鸿威工业园C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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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能力验证活动回执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