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CA全稱為Toxic Substance Control Act 即有毒物質控制法,於1976年10月11日開始正式實施。經過多次修訂,現已成為美國有效管理化學物質的法規。
TSCA與中國的化學品法規體系類似,將物質區分為現有化學物質以及新化學物質,這兩者的區分主要是通過現有物質名錄來實現,目前名錄已收錄83,000多種現有化學物質,目的是重點加強對新化學物質的管理。對於已列入TSCA名錄的物質,當生產或進口的量超過一定噸位的時候,這些物質的生產商或進口商需要定期向美國環保署提交物質暴露、使用等相關資訊。
如果物質未列入TSCA名錄,就有可能是新物質,企業必須手動查詢是否列入保密物質名錄。如果未列入保密物質名錄,又未能符合豁免要求,企業必須在進口或生產新物質90天前進行預生產通報即pre-manufacture notification簡稱為PMN。經美國環保署即EPA審核後,如果認定無需採取進一步的禁止或者限制措施,企業即可開始生產或進口新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