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SBTi是「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cience-Based Targets initiative)」的簡稱,SBTi建立了全球第一個企業淨零標準,SBTi會因應科學、技術的最新發展來更新目標設定的路徑。2018 年5月SBTi公告客運、貨運及汽車製造商(OEM)的目標設定指南與工具,但2022年7月SBTi宣布只接受範疇1、2的1.5°C、範疇3 WB2C(遠低於2°C)目標;2023年4月SBTi公告更新的跨部門近期目標設定標準(v5.1),SBTi當時尚無適合汽車製造商的方法能維持更新目標的一致,因此暫停汽車製造商提交目標,2023年10月,SBTi公告一份新的目標設定草案,使汽車製造商(OEMs)能夠設定與1.5°C相符的科學目標。
重點彙整:
- 2023年4月SBTi修正其對於OEM目標設定的規範,OEM必須提交符合1.5°C情境的範疇1、範疇2目標,除了範疇3中的類別11需符合1.5°C情境,其他範疇3類別最低標準是符合 WB2C。但由於並沒有相關科學方法可以讓OEM提交出範疇3類別11「銷售產品的使用」包含所有車輛類別及產品的組合在內的1.5°C目標設定相符合的方法,因此暫停汽車製造商提交目標。
- 2023年10月SBTi公告OEM 1.5°C目標設定的臨時草案,SBTi表明若企業能夠解決其最主要活動造成碳排放有關的類別,則將能夠大幅提升近期目標達成及增加脫碳聲明的可信度。以OEM來說,駕駛車輛的碳排放應與企業脫碳聲明一致,並在範疇3的類別11「銷售產品使用」進行核算。
- 依國際能源署(IEA)的移動模型(MoMo)3,目前SBTi為OEM所擬定的目標設定方法是可實現且適宜的。若以臨時絕對減排法設定目標,則OEM需以總使用階段Well-to-Wheel (WtW)即從燃料、能源的生產階段到最終在車輛使用階段的整體排放量驗證目標實現情形;若以行業減排法,基於格拉斯哥宣言,則要求OEM必須要承諾其將於2035在主要市場停售燃油車(機、汽、貨車)、2040年於全球禁售燃油車,甚至是基於當地法規更早地實現承諾目標,並需依此長期目標訂定中期目標,目標間應維持一致性,即符合1.5°C。
- 未來將會為公路及鐵路部門提供符合1.5°C目標設定的路徑,目前公告的此一草案僅針對OEM且不包含汽車零件製造商。未來將公告更新的運輸業標準指南和工具並符合1.5°C目標設定。若行業標準更新後,此一OEM臨時草案將被替代。
資料引用:
SBTi launches Draft Interim 1.5°C Pathway for Automakers
華測建議
基於格拉斯哥氣候協議,全球各地政府紛紛制定法規宣告未來將禁售燃油車,包含歐盟2035年前、台灣2040年前要逐步淘汰並禁售燃油車,這意味者汽車製造商必須相繼在最晚2040年前完成脫碳,SBTi也依此趨勢,結合專家意見公告此草案供OEM進行科學減碳目標設定。
不論是汽車製造商抑或其他產業,投入氣候行動對企業來說刻不容緩,在訂定目標之前,首先第一步就是要對自身的碳排放有清楚認知,為銜接國際,建議企業使用國際倡議、標準唯一通用的GHG Protocol進行碳盤查,不僅可以完整盤點企業碳排放,更重要的是,能夠接軌世界,符合SBTi、CDP、IFRS等國際標準及倡議。
華測服務
- ISO 14064-1:2018 溫室氣體盤查標準
- ISO 14067:2018 產品碳足跡標準
- ISO 50001:2018 能源管理系統
- PAS 2060: 2010 碳中和實施標準
- 瑞碳雲碳盤查管理平台
- SBTi 科學基礎減碳
- CDP揭露評級諮詢服務
- 企業永續共識營
- ESG永續報告書
- 減碳熱點分析與建議
- 淨零排放目標諮詢服務
- 綠色工廠/清潔生產
- CDM/CCER/VCS認證
- 其他體系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