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1 月,華測推出了四大 PFAS 合規方案,提供業界多元合規選擇。
全氟/多氟烷機物質(PFAS)介紹
全氟/多氟烷基物質(Per/Poly fluoro alkyl substances, PFAS)屬於一類合成物質,具有化學穩定性,因此被廣泛應用於表面塗料,例如衣物、紙張護膜、食品包裝材料、炊具、以及消防泡沫等。這些物質具有防水、防油和低摩擦等特性。其中,全氟辛烷磺酸(Perflurooctane sulfonic acid, PFOS)和全氟辛酸(Perflurooctanoic acid, PFOA)是產量最大的兩種。
在製造聚四氟乙烯(鐵氟龍)材料的過程中,通常需要添加PFAS,如PFOA或PFOS作為助劑。由於這些助劑的使用,最終的鐵氟龍產品中可能會殘留一定量的PFAS。
法令背景
2023年9月25日,關於在REACH限制篇(附錄 17)中增加限制PFAS的製造、投放市場和使用提案的公眾諮詢已結束,ECHA(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收到多個國家 4400 多個組織、公司以及個人共計 5600 餘條評論。管控重點如下:
- 對目標 PFAS 物質分析時,任意 PFAS 物質含量限值為 25 ppb(聚合物PFAS 不在定量範圍內);
- 對目標 PFAS 物質以及可選的可降解前體物質分析的總和限值為 250 ppb(聚合物 PFAS 不在定量範圍內);
- PFAS 總和限值為 50ppm(包括聚合物 PFAS)。如果總氟含量超過 50 mg F/Kg,製造商、進口商或下游用戶應根據請求向執法部門提供氟是以 PFAS 或者非PFAS 測得的證明。
PFAS物質分類
依 REACH 附錄 17 對 PFAS 的限用草案定義,「PFAS是指含有至少一個完全氟化的甲基 (CF3-) 或亞甲基 (-CF2-) 碳原子(不連接任何 H/Cl/Br/I 原子)的物質」,如圖一所示,重點之一是多出了「聚合物」類別,非聚合物分為「全氟羧酸」及「全氟磺酸」兩大類,全氟羧酸代表物質為 PFOA,全氟磺酸代表物質為 PFOS,這兩大類以外都列入「其他」,並以氟聚物 (FTOH、FTA、FMAC、FTS、FTI…) 為代表,它們都是全氟羧酸的「相關物質」,對照上一節「法令背景」之管控重點,「全氟羧酸」及「全氟磺酸」屬第 1 項「目標 PFAS」,「其他類的氟聚物」屬第 2 類之「可選的可降解前體物質」,「聚合物」含在第 3 類之中。
圖一、PFAS 物質分類
CTI服務
CTI 提供圖二所示「氟元素篩選」、「可萃取總有機氟篩選」、「目標 PFAS 測試」及「聚合物定性半定量」四個方案,並建議採用以下組合:
A.測 57 項目標 PFAS + 氟元素篩選, 涵蓋 POPs、REACH 附錄 17 及 REACH SVHC 三大主要規範項目之物質及其鹽類;
B.測全部 (實驗室可測的, 目前 237 項) 目標 PFAS + 氟元素篩選, 涵蓋法規全部可測項目之物質及其鹽類與相關物質;
C.聚合物定性半定量 + 氟元素篩選, 針對聚合物及其材料;
研討會訊息
訂於 2023 年 12 月 22 日(週五)下午,在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350 號 (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舉辦免費實體研討會,歡迎面對面交流。
點我看更多:12/22台北實體研討會 –PFAS規範與合規方案
圖二、PFAS 檢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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