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GHG Protocol的起源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reenhouse Gas Protocol) 倡議行動,是由美國的民間環境機構世界資源研究院(WRI),以及由 170 餘家跨國企業所組成,位於瑞士日內瓦的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WBCSD)共同發起,為企業界、非政府組織、政府及其他團體等多方利害相關者為基礎的一種夥伴關係。這個倡議行動發起於 1998 年,主要任務是為企業開發一套國際公認的溫室氣體(GHG)會計與報告標準,並可在企業董事會中推廣使用。
1.1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倡議行動中,兩個分開但有關聯性的標準: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企業會計與報告標準 (量化及報告溫室氣體排放量)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計畫量化標準 (量化溫室氣體減量計畫)
2. 組織使用GHG Protocol的好處
● 藉由使用標準化的方法與準則,協助公司製作一份能真實、公正地反應其溫室氣體排放的盤查清冊。
● 簡化並降低編撰溫室氣體盤查清冊的成本。
● 提供企業有用的資訊,作為開發管理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有效策略的基礎
● 提供資訊以參與自願性或強制性的溫室氣體方案
● 在不同公司以及溫室氣體專案間,提高其溫室氣體會計與報告的一致性與透明度
3. 科學基礎減量倡議與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
● 設置組織邊界:SBTi 建議公司的組織邊界邊界,如溫室氣體協議企業標準所定義,與組織公司的財務會計和報告程序中所使用的邊界一致。
●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必須涵蓋溫室氣體議定書要求的所有企業內相關的溫室氣體
● 短期目標 (範疇3排放涵蓋範圍):企業範疇3每個類別的邊界皆須符合溫室氣體盤查協議書 (企業價值鏈–範疇3)會計和報告標準,且必須設定一項或多項與供應商或客戶共同參與減量的短期目標,其目標邊界至少應涵蓋範疇三總排放量的三分之二 (67%)。
● 範疇3的篩選:公司必須根據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企業價值鏈會計害報告準則),及範疇3每個類別的最小邊界,完成範疇3所有排放源總排放量的範疇3清單。
資料引用:
The Net-Zero Standard - Science Based Targets
SBTi-criteria.pdf (sciencebasedtargets.org)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 - 企業會計與報告標準 (ghgprotocol.org)
華測建議
各國及各大企業為了達成其碳淨零承諾的宣示,開始要求其價值鏈提供相關碳資訊,並制定減排計畫;SBTi科學基礎減量目標,無疑是現今大多企業組織參考及減碳的標準依據。
由於現行台灣監管機關,僅依據ISO 14064-1:2018標準,針對範疇一、二的碳排放必須強制揭露,範疇三則並未有相關規範及揭露要求。因此台灣大多數企業並未將價值鏈的邊界納入盤查的重點。
但在制定SBTi的減碳計畫及目標設定之前,除了必須完成範疇一、二的溫室氣體盤查外,針對範疇三,則必須引用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 Protocol) 納入價值鏈的邊界範圍進行碳盤查,否則是無法通過SBTi的申請。因此建議企業在執行碳盤查時,即可考量導入GHG Protocol標準進行盤查,其盤查結果除了能滿足監管機關要求,也能銜接SBTi減碳目標驗證。
華測服務
- ISO 14064-1:2018 溫室氣體盤查標準
- ISO 14067:2018 產品碳足跡標準
- ISO 50001:2018 能源管理系統
- PAS 2060: 2010 碳中和實施標準
- SBTi 科學基礎減碳
- CDP揭露評級諮詢服務
- 企業永續共識營
- ESG永續報告書
- 減碳熱點分析與建議
- 淨零排放目標諮詢服務
- 綠色工廠/清潔生產
- CDM/CCER/VCS認證
- 其他體系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