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概况
2015年,宝德科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宝德科汽车公司”)投资4847万元租赁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二大街集美工业园区23号厂房建设《宝德科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项目》,2014年10月委托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完成该项目环评报告表的编制,2015年6月5日通过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批复(批复文件号:津西审环许可表[2015]25号)。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059.4m2,将租赁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主要在生产车间内新建一条用于生产铰链的生产线,设置8个操作平台,整体工艺流程以铆接→组装→拧→测试、调整、打包等物理机械组装为主,无生产废水、废气产生。厂区北侧建有一座锅炉房,内设1台1t/h燃气锅炉作为冬季供暖使用。由于验收期间处于夏季,锅炉已停止运行,无法对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经该项目环境主管部门确认,对该项目采取分阶段环保验收,本阶段仅对锅炉以外的建设内容进行验收,待后续锅炉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条件后,再对燃气锅炉进行第二阶段环保验收。
该项目2015年6月开工建设,2015年10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环评设计年产发动机罩铰链460976个,现阶段实际年产发动机罩铰链460976个,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100%,满足环保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负荷要求。
宝德科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环保部和天津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相关要求,向西青区行政审批局提出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申请,本次验收的监测单位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赴项目现场,依据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提出的环评批复要求,对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规模、运行状况、环保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在确认该公司已落实了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建设阶段各项要求的基础上,编制《宝德科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方案》,于2016年4月13-14日以及2016年5月13-14日(废水复测时间)依据验收方案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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