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 宁波 项目负责人 胡智勇 完成日期 201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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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
联系人
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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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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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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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噪声、高温、粉尘、二甲基乙酰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乙二胺、二乙胺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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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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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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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对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氨纶改造提升项目、氨纶改造提升二期项目、氨纶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得到以下结论: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行业属于化学纤维制造业,同时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的目录,本项目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拟建项目采取了预评价报告所提的防护措施后,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浓(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3)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如下: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备注
1
职业病防护设施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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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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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职
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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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急救援设施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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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总体布局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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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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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筑卫生学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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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辅助用室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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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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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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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
职业病防护设施
(1)根据类比检测结果,拟建项目纺丝卷绕岗位岗位噪声强度超标,在目前工艺不能采取有效减噪措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要督促工人佩戴好护耳器,减少职业性噪声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并进行定期的听力测定;同时可采取轮班作业方式,减少岗位作业人员接触时间,降低噪声对作业人员影响。
(2)固体粉剂采用手工作业,作业时操作工应戴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及时清理车间地面积尘,控制二次扬尘。
(3)乙二胺、二乙胺、MDI等液体投料作业时应戴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对设备及管道的密封点,严格按国家有关密封规定选择合适的密封型式和材料,选择高质量的设备、阀门及管件,防止有毒物料的跑、冒、滴、漏。
(5)物料管道应标识走向及物料名称,腐蚀性设备、管道的阀门、法兰应设防喷溅的设施。
(6)固废综合利用车间通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HG/T20698-2009)相关要求,建(构)筑物的通风换气应保证作业环境空中的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2007)的规定:当数种溶剂(苯及其同系物、醇类或醋酸酯类)蒸气或数种刺激性气体同时放散于空气中时,应按各种气体分别稀释至规定的接触限值所需要的空气量的总和计算全面通风换气量。除上述有害气体及蒸气外,其他有害物质同时放散于空气中时,通风量仅按需要空气量最大的有害物质计算。
(7)在进入密闭空间进行维修作业前,应按《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强制通风、制定准入程序、进行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氧气含量检测等,作业时应配专人现场监护。
应急救援设施补充措施
固废综合利用车间洗眼器的设置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2010)第8.3.2条、《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第5.1.6条、第5.6.5条等要求,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不大于15m。
职业病防治专项投资
应制定补充和完善职业卫生专项经费,包含卫生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体防护用品、上岗前体检、上岗前培训费用及专项费总额占总投资的比例等,且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建成后,用人单位应每年制定相应的计划,列出各项职业卫生经费的预算,包含员工每年的职业健康检测费用、职业卫生工作教育培训费用、卫生防护设施维护费、工伤保险等方面的专项投资。
职业卫生管理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切实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2)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应按各岗位接触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确定,且要选择取得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并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3)加强员工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4)建设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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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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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氨纶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的工艺流程、人员来源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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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聚合工段粉剂投料口、噪声叠加(改造后)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控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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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PTMG、MDI、DMAC与导热油的毒性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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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拟设置的应急救援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补充完善报告中的文本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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