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北京 项目负责人:李丽娟 完成日期:201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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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名称:佛吉亚排气控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2号1幢1层B区
联系人:宋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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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10.17 李丽娟 宋淼、荣慧婷
采样/检测 2015.12.08~10 李丽娟、王志刚、徐世波、毛立治、晏昊 荣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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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钼及其化合物、三氧化铬、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紫外辐射、激光辐射、其他粉尘。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22
22
100%
化学毒物
20
20
100%
物理因素
28
28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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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1
职业病防护设施
符合
2
个人防护用品
基本符合
3
应急救援设施
符合
4
总体布局
符合
5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符合
6
建筑卫生学
符合
7
辅助用室
基本符合
8
职业卫生管理
符合
9
职业健康监护
基本符合
企业根据国家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要求,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的控制,确保项目各项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得到落实到位,使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较有效的控制,同时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本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企业车间卫生特征等级为3级,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实际需要和使用方便的原则在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浴室的设计,一般按劳动者最多的班组人数进行设计。
(2)企业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相应内容。
(3)企业为各岗位作业人员配备3M1110防护耳塞,其SNR值为31dB,可以有效降低18.6dB(A),适用于介于88.6-93.6 dB作业环境,结合检测结果,企业各岗位噪声强度检测为71.1-83.2dB,其虽可减少工人接触的噪声危害,但选型不合理,耳塞降噪值过高,属于防护过当,工人在正确佩戴后,可能会影响工人的正常生产工作,故建议企业选择降噪值较低的耳塞替代现有耳塞,以达到更好保护工人的目的。
(4)企业应加强对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和培训,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的管理制度,督促其按要求正确使用各种个人防护用品,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5)企业应及时安排体检异常人员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进行进一步复查;在今后的职业健康检查中,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体检时应提交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等文件。
(6)企业如发现职业禁忌证病人时,应将其及时调离原岗位;如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并及时向所在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对疑似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诊断或医学观察;对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7)企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外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包单位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需及时进行改进,加强对外包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监督。
(8)企业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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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补充职业健康体检相关内容的分析与评价。
2、核实检查表中检查内容及检查情况的一致性。
3、完善建议内容的针对性、适宜性与有效性。
4、进一步核实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落实情况,并对其进行分析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