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宁波 项目负责人胡智勇 完成日期201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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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瑞安
联系人
周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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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胡智勇、沈明志
2016.1.20
周就伟
采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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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危害因素:
煤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己二酸粉尘、己二胺、联苯、高温、噪声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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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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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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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该项目选用了先进的自动化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拟建项目在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补充措施与建议一并实施后,同时保证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转正常的前提下,拟建项目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可以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拟建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 在设备选型、采购的过程中,严把质量关,降低日后生产过程中发生“跑、冒、滴、漏”或发生事故的风险。
(2)拟建项目己二酸用量较大,在投料过程中产生己二酸粉尘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目前虽然设置有反应釜负压下吸等方式,建议建设单位在工艺条件允许情况下在己二酸投料口设置局部机械通风或者采用机械自动操作的方式减少工人的接触时间;
(4)设备订货时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10)的要求,向供货商提出设备运行的噪声限制要求,并将其作为设备性能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5) 对于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暂时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或需要在特殊高噪声条件下短时间工作时,需加强个体防护,公司要督促工人佩戴好护耳器,合理安排劳动作息,尽量减少接触时间,并进行定期的听力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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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补充设备布局图并根据图纸进行设备布局的描述、分析与评价;
2补充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与识别;
3补充己二酸投料的工程防护措施的描述,补充车间内的机械通风措施、己二酸投料防护措施等相关条款的检查与评价,根据相关规范标准补充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的符合性评价。
4补充完善评价依据、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