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宁波 项目负责人胡智勇 完成日期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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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
联系人
郑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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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5年10月28日
沈明志
郑伟龙
采样/检测
2015年11月17日-19日、2016年3月2日
罗辉攀、张世林
郑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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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
粉尘: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
化学毒物:乙酐、盐酸、硫酸、乙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甲醇、乙酸甲酯、正丁醇、二氯甲烷、过氧化氢、硫化氢、氨、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乙二醇单甲醚、氯代甘油、乙醇、1,3-二氯丙醇、丙二醇甲醚、N-甲基哌嗪、二甲基亚砜、碘海醇水解物、碘克沙醇碘化物、碘海醇、碘佛醇烷化物、碘佛醇、碘普罗胺酰胺物、碘普罗胺、碘克沙醇、左氧氟沙星、盐酸左氧氟沙星、左氧氟羧酸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19
19
100
化学毒物
18
18
100
物理因素
20
2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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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
本项目分区明确,整体布局合理,办公区位于厂区东南侧,基本处于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与生产区设立一定的防护间距;本项目生产工艺成熟,密闭化程度较高,生产设备在满足生产工艺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现状情况,进行整体设计,合理布置,高噪声的制冷和制氮单独布置。其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中的要求。
职业病危害因素
通过对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和工艺流程的分析,该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
粉尘: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
化学毒物:乙酐、盐酸、硫酸、乙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甲醇、乙酸甲酯、正丁醇、二氯甲烷、过氧化氢、硫化氢、氨、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乙二醇单甲醚、氯代甘油、乙醇、1,3-二氯丙醇、丙二醇甲醚、N-甲基哌嗪、二甲基亚砜、碘海醇水解物、碘克沙醇碘化物、碘海醇、碘佛醇烷化物、碘佛醇、碘普罗胺酰胺物、碘普罗胺、碘克沙醇、左氧氟沙星、盐酸左氧氟沙星、左氧氟羧酸。
本次控制效果评价检测中,各工作场所各检测岗位/工种粉尘、毒物浓度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工作场所各检测岗位噪声8h等效声级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电焊岗位电焊弧光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为控制职业病危害,公司采取了综合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措施,降低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对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起到了较好的作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个人防护用品
建设项目已制定《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预防制度》,根据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接触人数,制定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置计划,符合《个人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及《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的要求,能满足现有生产防护需求。
建筑卫生学
本项目生产车间自然通风、采光良好;生产车间洁净区设置集中全空气洁净空调系统,综合楼办公室设置壁挂式空调;生产车间安装防爆灯,本项目通风、空气调节、采光等建筑卫生学方面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辅助用室
本项目各生产车间卫生等级属于3级,本项目厂区设置了休息室、更衣室、厕所、浴室、食堂等辅助用室,其在设置数量、地点、卫生条件等方面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
公司设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了一系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及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且开展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其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
公司已建立了《职业病体检指导书序》,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周期安排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职时接受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劳动人员的体检结果告知劳动者并进行存档管理。本项目在试运行期间,委托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体检机构对接触甲醇、酸雾、氨、硫化氢、电焊烟尘、紫外辐射、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了在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符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人员的确定符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本项目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规定,设有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置相应的职业卫生专职人员;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存有职业卫生管理资料;配置了相应的浴室、卫生间、食堂等辅助用室;目前该项目采取了有效的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且配备了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能较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效果良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措施及建议
经过对本项目的现场调查分析、检测,结合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针对该项目在生产阶段存在的职业卫生方面的不足,本报告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建议。
持续性改进建议
(1)工人在对投加固体粉状物料及包装作业时应注意佩戴防尘、防毒口罩,以减少有害物质对工人的影响;
(2)加强生产车间内反应釜、阀门、计量槽、离心机等设备、管道的检修、维护和设备的及时更新,预防化学毒物的跑、冒、滴、漏;
(3)定期对生产车间废气引风收集系统以及废气处理系统进行维护和检查,使其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异常应及时维修;
(4)定期对各岗位除尘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使其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异常应及时维修;
(5)对甲类仓库的机械排风设施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各用房能有效通风;
(6)本项目配备的应急救援设备如防毒面具、化学防护服、防化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应确保常年完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和职业卫生防护工程设施、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与保养,确保长期正常运行与使用;
(7)企业在现场配置了多台洗眼喷淋装置,用人单位应派专人管理洗眼喷淋装置,以便应急时工人能及时冲洗;
(8)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明确应急救援演练的周期、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目标、效果评价、组织实施以及负责人等。对全厂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化学中毒急救常识教育;
(9)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与管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要充分通风换气,并检测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氧含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同时,进入密闭空间作业的人员需配备可靠的个体防护装备,并有专人监护,现场设置警示标识;
(10)督促冷冻机等高噪声岗位巡检或作业工人佩戴好护耳器,减少噪声对人体的损害,并对该部分作业人员进行针对噪声危害的职业健康体检;
(11)对新进人员要加强甲醇、丁醇、二氯甲烷、乙酐、硫酸、盐酸、噪声等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同时要加强员工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和守法的意识;
(12)应根据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所有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之劳动者。
预防性告知
(1)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年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2)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应依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手续。
(3)该项目如果遇有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设备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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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补充生产车间竖向布局,同时根据竖向布局细化职业病危害因素
2、根据国家职业病目录,细化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
3、补充防尘防毒、防护用品、气体报警仪、应急救援设施、警示标识、职业健康体检有效性和符合性评价
4、补充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