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深圳 项目负责人:胡军 完成日期: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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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名称:中山守强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大布村城桂公路城桂工业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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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7.04.25 胡军、陈嫚 黄健伟
采样时间 2017.04.27~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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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检测结果
危害因素:
粉尘:聚氯乙烯粉尘
化学因素:氯乙烯、氯化氢及盐酸
物理因素:高温、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评价检测
实测点数
本次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19
14
73.7
化学毒物
6
6
100
物理因素
27
16
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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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总体布局
部分符合
高温车间设置不合理
2.设备布局
符合
——
3.建筑卫生学
符合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部分符合
存在部分粉尘、噪声作业岗位浓/强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5.职业病防护设
部分符合
存在部分岗位防护设施防护效果不佳
6.应急救援设施
符合
未设置防爆通风系统或事故排风系统
7.职业健康监护
部分符合
1、尚未落实上岗前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2、未健全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档案
8.个人防护用品
符合
——
9.辅助用室
符合
——
10.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部分符合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部分符合
1、未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2、未安排专人负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部分符合
未设置公告栏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3.职业卫生培训
部分符合
未开展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演练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符合
——
在完成本评价的不符合项整改,并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进一步改进的基础上,该用人单位所采取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对于不足之处,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加以完善,以达到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目的。
建议:
1防尘措施
(1)用人单位应控制各产尘源作业岗位附近风扇的风向,避免由于风扇运行产生的不定向风影响各局部抽风除尘设施的集尘效果,可适当减少风扇设置,或根据局部抽风装置的排风罩罩口方向固定风扇的风向,加强防尘设施的集尘效果。
(2)用人单位应加强对粉尘作业岗位局部抽风除尘设施的日常检维护,及时清理风管内积尘、定期检查风机运行情况、检查风管连接处,保证其连接紧密不漏风,发现风管老化或风机等运行不良时应及时进行检维护或更换。
(3)增加车间积尘清扫频次,保持地面、设备表面等干净,避免积尘的二次扬尘。
2降噪措施
(1)企业应加强对混料、碎料、自动上线、冲孔设备日常的检维护作业,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添加润滑油等,避免由于设备老化、运转异常产生高噪声。
(2)企业应加强对噪声作业人员护耳器的佩戴及更换监督。
3原辅材料
建议用人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原辅材料的采购管理,优先购买无毒、低毒原辅料,避免购买含有三烷基锡或者其他高毒性有机锡成分的安定剂,并定期对安定剂进行挥发性成分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来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计划以及完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
4总体布局
建议用人单位在工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设置高温车间,使其纵轴与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夹角<45°。
5应急救援
用人单位应在1F混料车间和1F制粒车间设置防爆通风系统或事故排风系统,确保车间粉尘浓度,定期维护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
建议用人单位进一步加强救援设施(特别洗眼器)的检修维护管理,保持水压充足、保存相关的检维护记录;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能力的提升,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卫生事故事件开展专项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自救能力。
6职业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应按照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落实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职业健康检查时,发现的疑似职业病病例,应及时给予进一步明确诊断,对明确诊断的职业病患者,应给予相应的治疗和生活保障,同时上报当地职业卫生监管部门。
7个人防护
(1)防护用品应保存在清洁、干燥、无油污、无阳光直射和无腐蚀性气体的地方;若呼吸防护用品不经常使用,建议将呼吸防护用品放入密封袋内储存,储存时应避免面罩变形。
(2)用人单位应为1F混料车间混料工和1F制粒车间制粒工粉尘作业岗位工人配备KN95防尘口罩。
8职业卫生管理
(1)用人单位应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工作,设置公告栏,公告有关职业病房子的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及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应当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建议用人单位进一步规范加强工人生产作业时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更换的监督管理,必要时针对混料工、制粒工制定作业方案并明确具体作业时对应的个人防护用品配置标准。
(4)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分类整理归档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形成以下职业卫生档案。
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②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③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⑥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如有外包作业,企业应制定外包作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将职业病危害告知外包商,对其职业病防护措施提出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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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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