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深圳 项目负责人:胡军 完成日期: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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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名称: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年丰大道中路2号
联系人:崔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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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6.08.10 陈嫚 崔勇
采样时间 2016.12.14~16 — —
2017.0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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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检测结果
危害因素:
粉尘:其他粉尘、
化学因素: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硫酸及三氧化硫、臭氧、氨、硫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20
20
100
化学毒物
33
33
100
物理因素
33
32
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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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除部分岗位WBGT指数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余各岗位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各项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和管理措施能有效运行。本项目正常生产后在保证现有各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运行的情况下,职业病防治效果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工程技术
(1)建设单位车间2甜味车间粉尘本次评价检测结果虽然合格,但是其外部排风罩(上吸式)控制点风速低于设计要求,建议建设单位按照以下内容逐步对其加以改进:
①上吸罩设计不合理,与混合机距离较远,在工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将其变更为侧吸或下吸,更加有效的捕集粉尘,减少粉尘的逸散;
②如无法改为侧吸或下吸,可将外部排风罩(伞形罩)四周敞开型变换为三面围挡型;
③加大风机风量使其达到控制风速要求。
(2)建设单位生产车间均为空调车间,气流组织形式为上送上回,容易形成气流短路,建议建设单位改变车间气流组织形式,按照相关要求重新设计车间新风量,确保车间通风换气次数。
2、建筑卫生学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的要求增加办公楼检测作业区域的照明。
3、高温防护
建设单位车间4膏类车间加热房操作工位为高温作业,由于生产工艺的要求,加热房需要控制在一定温度范围内,使得WBGT指数超标,建议建设单位针对其高温作业进行采取如下措施:
①在工艺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将加热房酶解作业改为自动化操作,避免工人接触高温;
②在加热房巡检工位安装视频监控,减少工人接触高温的时间;
③控制作业人员高温作业时间,避免长时间停留在加热房内;
④在其休息区设置饮水设施并提供凉茶饮料;
⑤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应对突发的职业性中暑事故。
4、职业健康监护
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组织接触高温、噪声作业的全部工人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并进一步落实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职业健康检查时,发现的疑似职业病病例,应及时给予进一步明确诊断,对明确诊断的职业病患者,应给予相应的治疗和生活保障,同时上报当地职业卫生监管部门。
5、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2)加强外包作业管理,建设单位污水处理站属于外包作业场所,应制定外包作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将职业病危害告知外包商,对其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提出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于污水处理站淤泥清理时涉及到有限空间作业,建议在双方的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双方在职业病危害防护和应急救援措施方面的职责和要求,分清淤泥清理作业人员的管理归属,明确两个单位的管理职责,确保外包人员在有限空间作业时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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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完善职业健康体检评价;
2.完善应急救援措施合理性与符合性分析;
3.完善生产车间通风换气评价;
4.其他专家的意见。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整改意见
1.完善职业卫生告知栏及警示标识的设置;
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3.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
三、技术评审结论
整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