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深圳 项目负责人:胡军 完成日期: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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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名称:欧德油储(大亚湾)有限责任公司欧德油储大亚湾石化仓储J1地块二期项目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工业区
联系人: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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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6.07.05 陈嫚 汪飞
采样时间 2016.07.11~13 — —
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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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检测结果
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丁烯、1-3-丁二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醇
物理因素:高温、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评价检测
实测点数
本次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
—
—
化学毒物
9
9
100
物理因素
3
3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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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结果
存在的问题
1
总体布局
符合
—
2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符合
—
3
职业病防护设施
符合
—
4
个体防护用品
符合
—
5
应急救援设施
符合
—
6
职业健康监护
符合
—
7
职业卫生管理
符合
—
8
建筑卫生学
符合
—
9
辅助用室
符合
—
本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有职业卫生管理体系,采取了一定的防尘、防毒、降噪等措施,试运行期间职业病防护措施正常运行,降低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并为岗位工人配备有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能较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将来的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建设单位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做出相关的规定,对演练的周期、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目标、效果评价、组织实施以及负责人等予以明确。应急救援演练的周期应按照相关标准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大额严重程度分别管理,制定最低演练周期、演练要求及监督部门的监督职责。应如实记录实际演练的全程并存档。
(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3)如果该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产量发生明显变化,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时间和空间上也会同时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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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补充评价相关依据,如GBZ/T205、GB8958、安监总局令59号;
2.完善外委作业的职业卫生的评价;
3.补充职业病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影响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的资料;
4.落实专家提出的个人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整改意见
1.建立外委作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措施;
2.安排职业健康检查异常人员复查。
三、技术评审结论
报告修改后通过,现场整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