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宁波 项目负责人胡智勇 完成日期2018.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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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嘉善县西塘镇复兴大道99号
联系人
刘颖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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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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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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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危害因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正丁醇、其他粉尘(硅酸钠粉尘、六偏磷酸钠粉尘、镁合金粉尘)、氟化物、丁酮、异丙醇、丙酮、环己酮、铝合金粉尘、二氧化氮、氯化氢及盐酸、硫酸、油雾、噪声、激光辐射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化学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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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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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 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
拟建项目行业分类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同时参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经分析认为,该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较重。
2结论
(1)根据本项目预评价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预测,经综合分析认为,本项目可能存在和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正丁醇、其他粉尘(硅酸钠粉尘、六偏磷酸钠粉尘、镁合金粉尘、聚丙烯酰胺粉尘、铁尘)、氟化物、丁酮、异丙醇、丙酮、环己酮、铝合金粉尘、二氧化氮、氯化氢及盐酸、硫酸、油雾、噪声、激光辐射、高温、氨、硫化氢。
预评价报告中类比项目检测结果显示,冲压岗位、空压机巡检岗位噪声强度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但企业为冲压岗位、空压机巡检作业人员配备了3M1110耳塞(SNR:31dB(A),噪声衰减值18.6dB(A)),作业人员如能在工作生产中按照防护用品的要求正确佩戴,作业人员接触的噪声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相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项目为分期建设项目一次性整体规划,且厂区考虑了建筑功能分区、建筑(部位)间距等因素,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合理;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技术路线成熟、可靠,整个生产过程具有设备先进、工艺成熟、自动化程度高;针对各岗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均设计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本项目辅助用室的设置地点、数量等有明确的设计内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依托现有厂区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会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故预测本项目投产运行后在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与设备、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建筑卫生学和辅助用室等方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要求。
(3)建设单位在生产方面具有较好的运行管理经验,本项目对防毒、防尘、防噪、防高温及现场应急救援设施进行了设计,如后续施工中能有效落实各项设计方案,项目投产运行后能够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以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目的。
3建议
建设单位应按《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后续施工中必须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保证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职业病防护设施同时建设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建议企业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制定企业的职业病防治规划,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结合本项目职业病危害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操作规程,使之有章可循。
加强对生产设备和防护设施的维护与检修,确保其完好并正常运行。做好关键控制点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并对制定的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应投入职业卫生专项经费,经费应包含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及职业卫生管理等,投入的经费应当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并专款专用。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在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以警示作业人员做好防护工作,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加强日常性的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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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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