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宁波 项目负责人胡智勇 完成日期2018.8.27
-
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铠嘉电脑配件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长江路95号
联系人
房纯纯
-
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8.8.7
潘方强
房纯纯
采样/检测
2018.8.10-8.15
王伯均、王琪佳、董建朝等
房纯纯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危害因素:氢氧化钠、铝合金粉尘、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丁醇、甲基丙烯酸甲酯、二氧化氮、磷酸、硫酸、铬酸盐、异丙醇、其他粉尘、乙酸、氨、硫化氢、可溶性镍化合物、氟化物、噪声、高温、激光辐射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21
21
100
化学毒物
110
110
100
物理因素
104
57
55
-
评价结论与建议
1、整改措施
(1)完善噪声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张贴在车间噪声作业岗位;加强督促噪声作业人员必须在工作前佩戴好护耳器,定期更换,并定期进行听力测定;
(2)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建议用人单位在F3车间3层调墨、点墨、擦拭岗位增设通风排毒设施;同时调墨间、甲类仓库和危废仓库应增设应急通风设施,换气次数大于12次/h。
2、持续性改进建议
防护措施:
(1)建议用人单位按规范将CNC作业区与其他作业区进行实质性隔离,减少噪声对周边作业岗位的影响;
(2)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维修,避免异常情况引起噪声强度过高;
(3)进一步加强对现有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与维护,确保通风和净化效果;特别是喷涂线、清洗线、喷砂机、阳极氧化线、CNC、调漆间等的工程防护设施,要每次工作前检查其是否正常运行,以保证其防护效果;
(4)建议调漆、调墨后,将未使用完的油墨、油墨溶剂等及时盖上盖子;使用完的要单独存放,定期由供应商回收,以免有机溶剂挥发;
(5)F3车间3层喷砂岗位铝合金粉尘检测结果接近限值要求,要引起用人单位特别重视,建议喷砂作业完成后要及时湿法清理设备和地面的积尘,避免引起二次扬尘危害。
职业卫生管理: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严格落实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内容,妥善保管好职业卫生相关的文本档案资料;
(2)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之劳动者。不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组织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3)做好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和职业卫生要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危害强度(或浓度)、防护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基本知识和操作技术等。
(4)加强职工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教育和训练,使操作者充分了解使用的目的和意义,确保其正确使用,还应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促使其佩带或使用。并且定期进行更换,确保防护用品的正常防护效果。购买的个人防护用品应有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型号等参数,所使用的防护用品还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以及有资质的防护用品检验机构的对该防护用品的检验结果。
(5)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年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3、预防性告知
(1)用人单位以后涉及施工建设,在与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签订合同中应明确职业病防治责任,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等相关职业病防治工作。
(2)如果生产工艺、产品、产量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时间和空间上也会同时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
技术审查专家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