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验收项目概况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厂址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中南五街49号,主要从事汽车变速器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装配、销售及与上述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为满足市场需求,需要增设一种变速器产品型号,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投资 万元在厂区内建设《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381双离合自动变速器项目》。2018年8月委托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2018年8月17日取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津开环评[2018]65号)。
本项目主要内容:(1)依托现有DQ380一期、DQ380二期和DQ500项目厂房和设备,对DQ380一、二期及DQ500三个厂房生产进行产能调整,将DQ380、DQ500双离合自动变速器产能分别由75万台调低至35万台/年、45万台调低至40万台/年,调出的45万台/年的产能分配给本项目的DQ381双离合自动变速器,项目建成后全厂总产能保持不变。
(2)DQ381双离合自动变速器与现有产品DQ380及DQ500双离合自动变速器生产工艺一致,主要工序包括齿轮、轴和差速器的生产(热处理前机加工、热处理、热处理后机加工)、变速器的装配、检测等。但由于少数机加工设备的刀头在生产不同型号变速器时不能共用,而更换刀头的时间较长,大大降低现有生产线的设计产能,故针对上述情况,本次新增少量机加工设备,新增机加工设备位于DQ500、DQ380二期厂房内。
(3)本次增加以新带老措施,将本项目依托的DQ380、DQ380二期及DQ500厂房内的机床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封闭机床连接的风道通过干式滤筒除尘设备处理后由新建18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油雾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由7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始建设,2020年4月建成并投入调试运行。目前生产设备与环保治理设施均同步正常运行,可以开展验收监测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和2017年3月分别建设了《DQ380二期双离合自动变速器项目(简称“DQ380二期项目”)》和《DQ380双离合自动变速器二期扩能项目(简称“DQ380二期扩能项目”)》,因两期项目所用到的热处理设备进口海关手续问题,短期无法到厂安装,考虑生产需要,将除热处理工序之外的其他设备内容纳入第一阶段验收。验收期间,热处理工序暂时依托原有DQ380一期和DQ500车间热处理设备进行生产,两期项目于2018年10月已完成第一阶段环境保护验收。
2018年8月17日,《DQ381双离合自动变速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次验收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并开始建设,DQ381项目依托380二期及二期扩能项目的部分生产设备,同年10月,《DQ400e混合动力变速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取得环评批复,DQ400e项目依托380二期及二期扩能项目的全部生产设备,在DQ381项目和DQ400e项目建设过程中,DQ380二期项目和DQ380二期扩能项目所涉及的热处理设备陆续到位,逐步实施设备安装及天然气管道的连通等,于2019年12月,热处理设备安装基本完成。
由于受项目依托的前期项目热处理设备采购周期和2019年底疫情的双重影响,本项目工程验收时,设备已经和前期及后期建设项目整合共用,故本次验收于DQ380二期、DQ380二期扩能、DQ381、DQ400e四期项目的合并的生产工况下进行验收,选取污染物最典型、浓度最大的情况进行污染源监测。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在项目调试运行期间,依据生态环境部2018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验收自查”的内容对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有无重大变更,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了自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委托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环境保护竣工的验收监测工作。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赴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了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381双离合自动变速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方案》,并于2020年5月、6月、7月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
https://www.cti-cert.com/upload/file/admin/2020/20201103/2020110313183382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