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东部片区CY1102-082地块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驯虎山路东、凤山南路北、东旺疃小区东北约450m,占地面积37032m2。本地块原为东旺疃村集体用地,地块内西侧为农村宅基地,于2017年全部拆除,地块上堆放遗留的建筑垃圾;东北侧为农田,主要种植玉米、花生、地瓜、果树等,于2019年荒置;东南侧在2008年之前为农田,主要种植玉米、花生、地瓜、果树等,2008年新建2座小作坊,均无环评手续,主要采用布料和木棍经捆绑生产拖把,2017年拆除后荒置,地块上堆放遗留的建筑垃圾。
根据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青自然资规城规条字【2019】61号),本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科研用地(A35),属于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东旺疃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东部片区CY1102-082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下一步做好地块污染防治工作,实现项目用地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以及土地利用类型用途变更提供依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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