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庆龄大路1号租用的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的第二工厂厂房及其附属建筑内。项目东侧隔庆龄大路为天津六零九电缆有限公司、逸成公寓和达成公寓;南侧隔翠鸣道为逸仙园标准化厂房;西侧为预留空地;北侧隔福源道为玻石机械公司,项目中心坐标为北纬39°24′30.58″、东经117°1′25.37″,项目地理位置图、周边环境示意图、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1~3。
三星(天津)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电池”)厂址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庆龄大路1号,三星电池目前租用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视界”)的车间及辅助设施进行生产,与三星视界共用厂界,无独立厂区范围。三星电池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用能量型动力电池在内的圆形锂离子电池的开发及生产。
2019年三星电池投资93500万元,租用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第二工厂厂房及附属设施(租赁协议详见附件1,本项目租用构筑物均为三星视界为该项目建设的定制构筑物,该部分构筑物已单独履行环评手续),建设《三星(天津)电池有限公司汽车用动力电池产能增设项目》(本次验收项目),2018年12月委托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2019年2月3日通过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津开环评[2019]17号。建设过程中由于市场及资金等原因,本项目分阶段进行建设,本项目现阶段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在租用的三星视界第二厂房A栋内布置生产设备,新建1条极板生产线和1条锂离子圆形电池生产线组立工段,包括极板车间、卷曲车间、组立前工程车间、组立后工程车间;在三星视界第二工厂厂房B栋内布置生产设备,新建1条锂离子圆形电池生产线化成工序,包括化成车间;(2)环保工程:①建设配套环保设施,包括极板车间内的阴极和阳极生产线的投料、挤压前剪切、转绕前剪切及圆形电池卷曲切断工序配套的若干集尘器及排气筒P2-1、P2-2、P2-3、P2-4、P2-5、P2-6、P2-18;②建设极板车间内的极板絮凝剂投料和阳极板除泡、涂覆、干燥工序对应的1座SR淋洗塔及配套排气筒P2-7;③建设组立前车间的喷码、电解液注入和组立后车间的电解液抽真空、喷码工序配套的2套“活性炭吸附塔+水喷淋塔”装置(1用1备)及配套排气筒P2-10;④建设化成车间的喷码工序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及排气筒P2-14;⑤建设电解液仓库和NMP仓库及配套的2套活性炭吸附塔装置(1用1备)及配套4根排气筒P2-16、P2-15、P2-15备、P2-16备;本项目其余主体及环保工程尚未建设完成或投入生产及使用,因此不在本阶段验收范围内,其余公辅工程部分建设完成,部分依托原有。因市场需求,已经建设完成的生产线需要投入使用,因此本项目分阶段进行验收。本项目现阶段工程2019年2月开工建设,2019年7月完成现阶段设备安装并投入调试运行。现阶段项目建设完成后具备年产极板17107万块和汽车用动力锂离子圆形电池17107万只的生产能力,验收期间生产工况稳定,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环保验收对生产负荷的要求。
http://www.cti-cert.com/upload/file/admin/2020/20200417/202004170911081206.pdf
三星(天津)电池有限公司汽车用动力电池产能增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