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郴州市马头岭乡板子楼村建设湖南郴州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2×12MW)工程项目,该项目总占地80 亩,投资50269 万元,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050 吨,分两期建设,一期为两炉一机,日处理生活垃圾700t/d,二期一炉一机,日处理生活垃圾350t/d。随着郴州市城市的快速发展,垃圾产量持续不断迅速增加(2016 年底实际垃圾入厂焚烧处置量已达到800t/d),且永兴县的生活垃圾也将逐步运往本项目进行一并焚烧发电处理。因此计划建设该项目二期工程,而二期批复的350 t/d 的处理规模已经不能满足入厂垃圾的处置需要,鉴于该情况,公司对二期工程规模进行扩大,由原批复的350t/d 的规模变更扩大到550t/d,以适应垃圾处置量迅速增加的需要。
2013 年3 月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完成《湖南郴州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2×12MW)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4 月16 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以湘环评〔2013〕89 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2016 年11 月9 日,郴州市环境保护局以郴环函[2016]115 号下发了关于《湖南郴州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2×12MW)工程建设内容变更影响说明》批复意见的函。2017 年5 月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湖南郴州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2×12MW)工程建设内容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 年7 月4 日,郴州市环境保护局以郴环函[2017]75号对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目前该验收工程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基本正常,具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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