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北区路109号为一栋7层小楼,为原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及住院部(共7层楼,-1层设美沙酮健康门诊,1~5层为住院病房,6层为办公室。)。
2011年,渝中区大溪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渝中区北区路67号星都大厦裙楼第三层部分新建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门诊。
原精神卫生中心共设床位176张;医务人员共75人;年工作365天,每天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中心不设员工宿舍、不设洗衣房。不设置锅炉,每层均设家用燃气热水器提供热水。不设置中央空调。根据现场调查,食堂位于一层西侧角落,精神卫生中心用餐人数约80人。
原精神卫生中心主要污染物为医院废水、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等。主要的处理设施如下及存在问题如下:①现有的医院污水处理设施(35m3/d)位于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楼外西北侧地埋。因此污水处理设施已接纳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楼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废水,且已满负荷运行,因此已不能接纳本项目废水;②现有的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为“生化+消毒”工艺,且装置为老式虹吸装置,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废水排放执行预处理标准时,应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的要求。且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较低;③污水处理设施未设置在线监测;④污水处理设施旁未设置应急事故池;⑤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未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⑥固体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本次改扩建为精神卫生中心租用渝中区北区路67号星都大厦裙楼第二层,新增精神康复科和院内康复科门诊、新增90张康复病床,新增30名医护人员、设备等。扩建项目总占地2921m2。
本次验收范围为: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租用渝中区北区路67号星都大厦裙楼第二层,新增精神康复科和院内康复科门诊、新增90张康复病床,新增30名医护人员、设备等的改扩建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门诊、病房、咨询台等)辅助工程(办公室、医生值班室、活动室、会客室,挂号收费等),辅助工程(护士站、氧气暂存间、处置室、物品暂存间等)、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通风、供热、空调系统等)、环保工程(废水、噪声、废气及固废处理及处置工程)。其中因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的食堂改建项目尚未完成,故食堂暂不做验收。
http://www.cti-cert.com/upload/file/admin/2019/20191025/2019102514332516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