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沙头角太平洋工业区1栋6楼西侧10-12跨南,租赁已建成的607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其中该地址厂房原为深圳市粤豪珠宝有限公司的第五分厂,李开星则是该分厂的负责人,现因发展需要,从深圳市粤豪珠宝有限公司独立出来,成立“深圳市东晟珠宝有限公司”,但其生产设备、工艺以及厂房面积均保持深圳市粤豪珠宝有限公司第五分厂的原有数量和状况,从事黄金饰品的生产加工业务,年生产黄金饰品1.2吨/年。现员工定员60人,年运营300天,每日一班制,每日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本项目无独立员工食堂和宿舍,员工食宿自理。
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满足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
水污染物: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盐田污水厂处理。经监测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
大气污染物:项目的熔金、炸酸工序酸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废气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经监测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
噪声:项目采取将各生产车间内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夜间不生产,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经监测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只要做到避雨集中堆放、交由环境卫生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废物主要有蜡模边角废料,
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按每天产生0.03t/d,则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9t/a。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日产日清。项目开料、冲压、执模、车花工序产生少量贵金属屑,喷砂过程粉尘经收集后产生少量粉尘沉降物。上述废物属于资源性废物,收集后交相应生产资料回收部门回收再生使用。项目炸酸过程产生的废含酸混合液约5kg/a,同时项目生产过程中还产生油压机设备维护运行的废矿物油、少量废抹布和废容器罐。定期交由深圳市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