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金丰珠宝首饰(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于2012年6月在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8栋二层南开办,租用深圳市深沙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厂房,面积1117.15平方米。主要从事黄金、铂金、钯金、K金、白银、铜、各类合金、钻石、宝石、玉石、半宝石、人造宝石、珍珠、珠宝首饰和K金镶嵌及工艺品的生产加工。
2012年08月委托南京大学完成了环评报告表的编制,2012年12月取得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深盐环批[2012] 800125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满足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
水污染物: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盐田污水厂处理。经监测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
大气污染物:项目酸雾废气气经鼓泡式酸雾废气处理塔处理后高空排放,熔金执模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经监测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
噪声:项目采取将各生产车间内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夜间不生产,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经监测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主要是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在执模、喷砂、车花、抛光等工序会产生贵金属屑,回收利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吊酸工序产生的废酸(危废编号:HW34),项目危险废弃物委托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处理,签订处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