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深圳市雅爵贸易有限公司原在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厂房4栋1层西侧,因发展需要,现搬至沙头角保税区第三栋二楼东,生产内容及规模不变,不在《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之附件2广东省优化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限制或淘汰之列,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3年)鼓励发展的“传统优势产业”。
该公司厂址不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和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根据《深圳市盐田01-01号片区[沙头角地区]法定图则》,该公司所在地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该公司用于生产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2016年3月委托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完成了环评报告表的编制,2016年5月取得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深盐环批[2016]80018号。
本项目职工有75人,一天一班8小时制。
本项目不设发电机,生产所需电源由市政供电。员工食宿由工业区统一安排。本项目不产生油烟。
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满足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
水污染物: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污水管网送入盐田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酸交由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经监测生活污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限值的要求。
大气污染物:项目废气为炸酸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共有2套环保设备,经监测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
噪声:项目采取将各生产车间内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夜间不生产,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经监测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场所或容器,并做到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化,生活垃圾的收集与转运应并入当地环卫管理系统统一安排。一般工业废物具有回收价值,收集后交给专门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油压工序及设备检修维护时滴漏的废油、沾染了机油的废布(危废编号:HW08);炸酸工序产生的废酸液(危废编号:HW34);以及检验工序沾染白电油的废布和白电油废包装(危废编号:HW06),定期交由深圳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进行处理处置,并持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协议和转移联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