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广福翡翠珠宝首饰(深圳)有限公司选址于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沙头角保税区18棟7层西开办(合同登记(备案)号:盐CA005462,见附件3),主要生产经营金银、铂金、钻石、宝玉石、半宝石、珠宝首饰和K金镶嵌及工艺品;从事技术开发;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港币,租用厂房建筑总面积875.7m2。目前,年生产K金/银镶嵌饰品12万克,翡翠、玉石不再生产。
职工定员32人,不安排食宿,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250天。
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满足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
水污染物: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盐田污水厂处理。经监测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
大气污染物:项目酸性废气经HD-珠宝J型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监测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
噪声:项目采取将各生产车间内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夜间不生产,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经监测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场所或容器,并做到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化,生活垃圾的收集与转运应并入当地环卫管理系统统一安排;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膏、贵金属碎屑、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具有回收价值,收集后交专门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各种机器运行保养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废酸、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吸收液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置。
广福翡翠珠宝首饰(深圳)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