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勉励龙塑胶(深圳)有限公司(下称项目)成立于2007年10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503250923,见附件1),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沙头角保税区十栋一层、二层东及三层。2008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深盐环批[2008]800320号)(见附件3-1),原盐田区环境保护局同意项目于盐田区深盐路沙头角保税区十栋一、二、三层生产塑胶及环保片材,年生产PET胶片6000吨;项目于2012年4月扩建,扩建后增加建设地址:盐田区深盐路沙头角保税区十三栋一、二层,扩建后产品不变,产量翻倍,并取得环评批复(深盐环批[2012]800024号)。
因企业发展的需要,项目拟再次扩大经营场地面积及生产规模,扩建后新增建设地址: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20栋1楼南座,增加PS胶片的生产,年产量为1000吨。即扩建后从事塑胶及环保片材生产,年生产PET胶片12000吨,PS胶片1000吨。目前扩建项目PS胶片实际未建设投产,20栋1楼南座拟更新生产设备,20栋生产线不作为本次验收范围。
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在75%以上。
水污染物: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盐田污水厂处理。
大气污染物:项目有机废气经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监测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
噪声:项目采取将各生产车间内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夜间不生产,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经监测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场所或容器,并做到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化,生活垃圾的收集与转运应并入当地环卫管理系统统一安排;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具有回收价值,收集后交专门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设备维护保养更换的少量废润滑油、粘油抹布及手套及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