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群英(天津)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生产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名称 群英(天津)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翠浦路1-1号
建设项目性质 新 建
行业类别 塑料制品制造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门板件120万件、212门板装饰条30万件、中控30万件、
盖板30万件。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门板件120万件、中控30万件、盖板30万件。
劳动定员和
生产班次 劳动定员94人,办公行政人员采用一班制,8h/班;车间工人采用一班制,12h/班;年工作300天,设备年运行时间3600h。
环评时间 2016年3月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环评批复时间 2016年4月22日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及环评批复文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津开环评书[2016]6号
试生产时间 2016年11月 现场监
测时间 2016年11月28、29日;2017年04月11~12日(部分废水、废气复测时间);2017年5月23、24日(废气复测时间)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天津中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瑞森特紫外线设备有限公司
实际总投资 440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87万元 比例 1.98%
一、前言
群英(天津)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是从事汽车用内饰件、塑料嵌板生产、设计和销售的专业厂商,厂址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翠浦路1-1号。2016年,群英(天津)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投资4400万元建设《群英(天津)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生产项目》,该项目租赁天津市中亚彩钢工贸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并将其改造成生产车间、办公区、食堂和浴室等设施。
群英(天津)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委托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2016年4月22日取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意见(文号:津开环评书[2016]6号)。
截止2016年12月,本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并进入试生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的产能、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治理等方面与环评阶段描述的内容略有出入,具体变化情况参见下表。
表1.1-1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描述内容的差异
项目组成 环评阶段描述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产品类型 年产门板件120万件、212门板装饰条30万件、中控30万件、盖板30万件 取消了212门板装饰条的生产,其他与环评阶段描述一致。
公用工程 供热、供暖
1)办公楼、车间冬季采暖由一台型号为CWNS0.7-90/65-QY的燃气热水锅炉提供;
2)喷漆房冬季加温由一台型号为PEGASUS F3N2892S然气锅炉提供 2台燃气锅炉未启用,目前使用空调系统采暖。
储运工程 厂内设置仓库。隔离漆、稀释剂、色漆等暂存于仓库2内,其它原材料和成品暂存于仓库1内。 仓库2不再存放隔离漆、稀释剂、色漆、固化剂、高浓度专用减光添加剂等漆料。上述原辅料全部存放在廊坊天津中荣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仓库,需要时直接拉至工厂的喷漆房,不在厂内暂存,仓库2仅作为危废暂存场所。
环保工程 P1排气筒:排放上色、补色工艺废气;
P2排气筒:排放喷漆工艺废气;
P3排气筒:排放晾干、流平工艺废气;
废气处理工艺全部采用活性炭处理工艺; 取消P2排气筒;
P1排气筒:收集调漆、喷漆、流平、晾干工艺废气;
P3排气筒:收集上色、补色工艺废气;
废气处理工艺全部改为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氧化工艺
鉴于2台燃气锅炉未启用,无法估计全部污染物排放情况,因此,本次监测为阶段性验收监测。待2台锅炉启用后,对燃气锅炉废气进行补测,完成全部验收监测。
在本项目试生产期间群英(天津)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依据开发区环保局环境管理科的“建设项目试生产现场核查对照单”内容对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有无重大变更等进行了自查。开发区环保局环境管理科于2016年11月赴现场进行了核实,认为:“除2台燃气锅炉未启用外,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描述的内容基本一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基本到位,可以开展阶段性验收监测。”开发区环境监测站与协作单位“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赴现场进行踏勘,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6年2016年11月28、29日;2017年4月11~12日(部分废水和废气复测时间);2017年5月23、24日(废气复测时间)依据验收方案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车间内所有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对生产负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