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2 月 7 日,中國大陸發佈了《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這是繼 2018 年《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後又一份空氣治理國家級行動新政。
該文件總體目標指標要求中提到要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主線,大力推動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並提出到 2025 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 PM2.5 濃度比 2020 年下降 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 1% 以內;氮氧化物和 VOCs 排放總量比 2020 年分別下降10%以上。其中提到的一些具體舉措包括:
優化含 VOCs 原輔材料和產品結構。要求企業嚴格控制生產和使用高VOCs 含量塗料、油墨、膠黏劑、清洗劑等建設項目,提高低(無)VOCs 含量產品比重。實施源頭替代工程,加大工業塗裝、包裝印刷和電子行業低(無)VOCs 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力度。室外構築物防護和城市道路交通標誌推廣使用低(無)VOCs 含量塗料。在生產、銷售、進口、使用等環節嚴格執行 VOCs 含量限值標準。以及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生產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環境和大氣成分監測等領域支持培育一批龍頭企業。
健全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完善環境經濟政策,推動法律法規制修訂。研究啟動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研究修訂清潔生產促進法,明確企業使用低(無)VOCs 含量原輔材料的法律責任。研究制定塗層劑、聚氨酯樹脂、家用洗滌劑、殺蟲氣霧劑等 VOCs 含量限值強制性國家標準,建立低(無)VOCs 含量產品標識制度等。
從 VOC 源頭治理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關鍵,為落實企業對於工業塗料、油墨、膠黏劑、清洗劑等原輔料當中 VOCs 的治理,早前就已經發佈了以下相關產品 VOC 管控的強制性標準,凡是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服務,不得生產、銷售、進口或者提供,為了避免違規處罰,生產以及使用以下產品的相關企業需嚴格按照產品標準進行管控。而對於使用低(無)VOCs 含量的產品,政府也將帶頭開展綠色採購。
參考連結: [藍天計畫持續進行中]
相關標準
標準編號 |
標準名稱 |
GB 38468-2019 |
室內地坪塗料有害物質限量 |
GB 38469-2019 |
船舶塗料有害物質限量 |
GB 18581-2020 |
木器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
GB 18582-2020 |
建築用牆面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
GB 24409-2020 |
車輛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
GB 30981-2020 |
工業防護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
GB 33372-2020 |
膠黏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 |
GB 38507-2020 |
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 |
GB 38508-2020 |
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 |
CTI服務
(1)VOC 及相關限制物質的測試服務。
(2)物料的風險評估服務。
(3)原輔料的 SDS 編制服務。
(4)企業內部及供應商管控培訓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