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POPs正式增加UV-328
2025 年 7 月 15 日,歐盟官方公報發佈關於歐盟 POPs 法規新增 UV-328 的正式修訂法規 (EU) 2025/843,自官方公報發佈後第二十天生效。UV-328 主要管控限值要求:物質、混合物、物品中 UV-328 的濃度 ≤ 100 mg/kg (2025 年 8 月 4 日 – 2027 年 8 月 3 日),≤ 10 mg/kg (2027年 8 月 4 日 – 2029 年 8 月 3 日),≤ 1 mg/kg (2029 年 8 月 4 日起)。
UV-328 管控要求
項目 |
特定豁免情況(允許的最大限值) |
2-(2H-苯並三唑-2-基)-4,6-二叔戊基苯酚(UV-328)
2-(2H-benzotriazol-2-yl)-4,6-di-tert-pentylphenol
CAS No:25973-55-1
EC No:247-384-8 |
1. 就本條目而言,第4(1)條(b)點適用於在物質、混合物或物品中, (a) 2025年8月4日起UV-328濃度≤100 mg/kg(0.01%重量比); (b) 2027年8月4日起UV-328濃度≤10 mg/kg(0.001%重量比); (c) 2029年8月4日起UV-328濃度≤1 mg/kg(0.0001%重量比); 2. 作為豁免,以下用途含有UV-328的物品允許投放市場: (a) 陸地機動車輛,直至2030年8月4日; (b) 陸地機動車輛、工程機械、軌道交通車輛的工業塗料,以及大型鋼結構的重型塗料,直至2030年8月4日; (c) 採血管中的機械分離器,直至2030年8月4日; (d) 偏振器中的三醋酸纖維素薄膜,直至2030年8月4日; (e) 相紙,直至2030年8月4日; (f) 民用和軍用飛機,直至2030年8月4日; (g) 以下任何設備的備件: i 陸地機動車輛; ii 用於農業、林業和建築的固定工業機械; iii 用於非醫療用途的分析、測量、控制、監測、測試、生產和檢查的儀器中的液晶顯示器; 若UV-328最初用於以上設備的生產,則可繼續使用直至其使用壽命結束或2043年12月31日(以較早者為准)。 (h) 以下任何設備的備件: i 法規 (EU) 2017/745以及 (EU) 2017/746範圍內的設備中的液晶顯示器; ii 用於分析、測量、控制、測試、生產和檢查的儀器中的液晶顯示器; 若UV-328最初用於以上設備的生產,則可繼續使用,直至使用壽命結束; (i) 若UV-328最初用於生產民用和軍用飛機的備件,則可繼續使用,直至2030年12月31日; 3. 在第2(a)至(i)段規定的相關豁免到期當天或之前,在歐盟已經使用的含有UV-328的物品可以繼續使用。 |
參考連結: [(EU) 2025/843公告]
CTI建議
近年來,歐盟 POPs 法規更新頻繁且執法力度不斷加強,產品出口歐盟因違反POPs 法規而被違規通報的案例比比皆是,相關違規企業也因此付出了巨大的經濟代價。對於出口企業來講,及時瞭解法規更新動態並提前對供應鏈展開調查以積極應對法規要求是避免違規的有效手段之一。歐盟POPs法規目前禁限用物質共計 31 項,CTI華測檢測具備歐盟 POPs 法規全套項目測試能力,含此次新增的 UV-328,檢出限可滿足1 mg/kg 的要求,為企業持續性合規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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