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2 月 25 日,Oeko-Institut 在其官網公佈了 RoHS 2.0 指令豁免 Pack 24 的最終評估報告,報告中針對豁免清單附件 Ⅲ 中的 5(b)、18(b) 、18(b)-I、24、29、32 和 34 條款,附件 Ⅳ 中的 34 條款的延期與否給出了相關建議,Pack 24涉及的均為鉛含量豁免條款,例如附件 III 條款 24 的「通孔盤狀及平面陣列陶瓷多層電容器焊料所含的鉛」在此次評估報告中被給予了「18個月的過渡期」,且新增了 24(a) 條款,細化了豁免範圍。
歐盟將參考此評估報告作出延期與否的最終決定,因此最終評估報告的發佈對企業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有使用到相關豁免條款的企業需要注意評估報告中給出的相關豁免的建議。
豁免條款 |
豁免內容 |
建議 |
有效期&範圍 |
附件III, 5(b) |
螢光管的玻璃內的鉛含量不超過其重量的0.2% |
用於螢光燈玻璃管的鈉石灰玻璃中的鉛(非故意添加的),重量不超過0.2% |
類別5為2026年7月21日 |
附件 III, 18(b) |
當放電燈被用作含磷光粉的仿日曬燈,比如含有BSP (BaSi2O5 :Pb),放電燈中的螢光粉觸媒劑的鉛含量在其重量的1%或以下 |
當放電燈被用作含磷光粉的仿日曬燈,比如含有BSP (BaSi2O5 :Pb),放電燈中的螢光粉觸媒劑的鉛含量在其重量的1%或以下 |
2026 年 7 月 21 日,第 5、8 和 9 類 2023 年 7 月 21 日,第 8 類體外診斷醫療器械; 2024 年 7 月 21 日,第 9 類工業監控設備和第 11 類 |
附件III, 18(b)-I |
當放電燈被用作含磷光粉的醫療光療設備,比如含有BSP (BaSi2O5 :Pb),放電燈中的螢光粉觸媒劑的鉛含量在其重量的1%或以下 |
建議將豁免 18(b)-I 附件 III 和豁免 34 附件 IV 歸為附件 III 中的一個新條款 (18(b)-II)。 新專案的擬議措辭對現有豁免 18(b)-I 和 Ex.34 的範圍沒有影響。
新條款 18 (b)-II: 用於醫療光療設備(包括體外光療燈)的含磷放電燈如BSP (BaSi2O5 :Pb)螢光粉中作為活化劑的鉛(鉛重量不超過1%) |
新條款 18 (b)-II 2026年7月21日,第5、8和9類 |
附件IV, 34 |
用作光致遷動燈(含磷光粉BSP (BaSi2O5 :Pb)的放電燈中的螢光粉的啟動劑中的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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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III, 24 |
通孔盤狀及平面陣列陶瓷多層電容器焊料所含的鉛 |
通孔盤狀及平面陣列陶瓷多層電容器焊料所含的鉛 |
18個月的過渡期 |
新條款:24(a): 用於焊接通孔盤狀和/或平面陣列陶瓷多層電容器的合金中的鉛 Ⅰ)對於元件以機械方式安裝(例如通過螺栓、夾子或螺釘)或通過選擇性焊接/焊接工藝粘合且元件溫度不超過 150ºC 的應用,不超過 50%(重量) II) 使用鉛≥85%(重量)的高熔點焊料,適用於使用溫度≥150°C的高溫工藝(如焊料回流、焊接)安裝元件或元件額定工作溫度≥150°C的情況 |
2026年7月21日,類別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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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III, 29 |
理事會第69/493/EEC *號指令附件I(第1、2、3和4類)所界定的水晶玻璃中的鉛 |
理事會第69/493/EEC *號指令附件I(第1、2、3和4類)所界定的水晶玻璃中的鉛 |
2026年7月21日,第3、4、5和11類; 2023年7月21日,第8類體外診斷醫療器械; 2024年7月21日,適用於9類工業監控制設備。 |
附件III, 32 |
表單裝配中,用於氬和氪鐳射管的密封玻璃中的氧化鉛 |
玻璃料中的氧化鉛,用作製造氬和/或氪鐳射管視窗元件的密封材料 |
2024年7月21日,類別11; |
附件III, 34 |
金屬陶瓷質的微調電位器元件中的鉛 |
金屬陶瓷質的微調電位器元件中的鉛 |
2024年7月21日,所有類別 |
華測建議
RoHS 豁免條款的更新對電子電氣相關行業有較大影響,特別是,部分被企業頻繁使用的豁免條款的延期與否,可能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製程及經營活動。建議電子電氣產品制造型企業持續關注 RoHS 豁免條款的更新進展,及時獲取RoHS豁免相關的最新消息,開展供應鏈調查,以便豁免發生更新時能夠及時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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