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廢棄電子及電器設備指令,全名 Directive on the Waste Electronics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最新版本 2012/19/EU 於2012年7月24日公布,要求生產者負起收集、回收並妥善處置廢棄電子電器產品之責任,自2018年8月15日起,電子電器設備重新分類成6大類(指令附件三),對再生(Recovered)目標作了重大修訂,各成員國須確保生產者達到附件五訂立的最低目標。
歐盟廢棄電子及電器設備指令,全名 Directive on the Waste Electronics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最新版本 2012/19/EU 於2012年7月24日公布,要求生產者負起收集、回收並妥善處置廢棄電子電器產品之責任,自2018年8月15日起,電子電器設備重新分類成6大類(指令附件三),對再生(Recovered)目標作了重大修訂,各成員國須確保生產者達到附件五訂立的最低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