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河间市联众电镀厂成立于2005年,2019年停产,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留古寺镇留古寺北,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19941°,北纬38.545292°,项目占地面积5886m2。地块内设备及部分厂房已拆除,拟用途仍为工业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第六十七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受河间市联众电镀厂委托,河北华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了河间市联众电镀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编制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经入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在取得检测数据后,我单位根据检测数据,按照国家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河间市联众电镀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于2021年5月14日通过了专家评审。。
2.未来规划
根据人员访谈及留古寺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出具证明,该地块继续为现有业主所有,在该厂房的基础上继续作为工业用地,因此该地块为二类建设用地,适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和表2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
3.主要产品
河间市联众电镀厂主要产品为通讯器材等工件的镀锌成品,主要包括横担、拉线地锚、夹板、墙担、工作台等大件,以及螺丝、垫片、夹子等小件,年加工能力共1.0万吨。
4.地理位置
河间市联众电镀厂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留古寺镇留古寺北,距河间市城区约30km,东邻通讯器材厂其余厂界周围均为农田,东侧隔通讯器材厂约80m河卧路和河卧路沟,南部距后留古寺约1300m,北距艾家庄约840m。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19941°,北纬38.545292°。
5.具体采样工作
本次土壤环境采样调查、检测分析及报告编制均由河北华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完成,采样调查时间为2020年9月9日~11日、2021年01月05日、02月22日、03月22日及04月08日~11日,三个批次进行样品采集;现场采样准备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定位仪器、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调查信息记录装备、土壤取样设备、样品的保存装置和安全防护设备等。
6.检测因子
根据车间生成工艺以及建筑物使用功能不同,确定不同区域具有不同的疑似污染物,因此,在确定检测指标时,根据区域有所不同,每个点位样品均需检测GB 36600-2018标准中表1列明的基本项目(45项),不同点位还需检测该区域的特征因子,特征因子有锌、铬、氟化物、氰化物、多氯联苯、石油烃、多环芳烃、砷等。
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1)地块内所采集的土壤样品中所有污染物均未超标,因此说明地块内早期的生产活动未对地块内的土壤造成污染。
(2)地块内所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部分污染物(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镉、锰、铝、氟化物)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一方面与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质结构有关,一方面与该厂生产活动有关,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敏感度为“不敏感”,且超标污染物对人体无暴露途径。
因此,判断该地块为非污染地块,该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8.建议
截止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进行阶段,根据本地块的实际情况及初步调查结果,为进一步开展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本项目调查地块,按照二类用地相关标准对污染物进行风险筛选,本报告结论只适用于现有用地规划条件。如若用地规划条件发生改变,则需要重新进行风险筛选。
(2)本项目地块部分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砷超过一类筛选值,因此建议禁止该厂内土壤外运利用,尤其外运作为一类用地土壤使用。
(3)因地块内的地下水部分污染物超标,建议相关部门采取一定的环境管理措施,严禁管控开采该地块内的浅层地下水。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河北华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河间市联众电镀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