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程序
(1)资料收集:收集和整理已经完成的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基础
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每个企业地块的基础资
料收集、重点区域影像记录、调查表填报(填报说明)、周边敏感点的
识别、风险筛查结果及“一企一档”建立等相关成果,在此基础上开展
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工作。
(2)识别疑似污染区域:组织进行场地污染调查、初筛,识别疑
似污染区域。调查生产设施、各类管线、贮存容器、排污设施等周边
是否存在发生污染的可能性。
(3)筛选布点区域:疑似污染区域应筛选作为布点区域,可以
根据企业地块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并对调整情况进行详细说明。若疑
似污染区域存在地表裸露、地面无防渗层或防渗层破裂、污染物有明
显泄露等情况,须对该疑似污染区域作为布点区域进行布点采样。
(4)采样点位布设:土壤及地下水采样点布设。
(5)现场踏勘与点位确认:监测方案编制阶段须开展相应的现
场踏勘工作,识别潜在污染,明确布点位置。现场确定的采样位置需
经地块使用权人签字认可。
(6)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工作后,上报市级生态
环境部门。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单位召开专家审核会,
对自行监测方案进行专家审核。实施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对自行监测方
案进行修改完善。若调整布点区域或布点位置的,要现场核实点位具
备采样条件,并与被调查企业再次沟通确认。
实施单位将专家审核通过的自行监测方案(加盖公章)、专家审
核意见、方案修改完善的情况说明(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提交市级
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7)样品采集及分析:自行监测工作中,土壤检测项目应包括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
中的 45 项必测项目和 pH 值。另外,在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
和地块污染识别阶段确定的特征污染物,有测试方法的也需要测定。
(8)质量控制:
采样质控:河北省地矿局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大队为现场采样指控,
对采样全过程进行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及资料检查两部分。对一般质
量问题进行整改,严重质量问题重新采样等措施。
分析质控:两家检测实验室参与水土样品分析测试工作:河北华
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及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为样品
的检测实验室,负责开展分析样品、实验室内平行样的分析测试工作;
河北旋盈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外控实验室,负责质控样品的分
析测试工作。在自行监测工作过程中,分析测试实验室和外控实验室
两者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检出限等均一致。检测实验室在完成每项
自行监测分析测试合同任务时,对其最终报出的所有样品分析测试结
果的可靠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综合的质量评价,并提交质量评价总
结报告。
(9)自行监测报告: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对重点监
管企业或专业机构(实施单位)编制的自行监测报告进行专家评审。
工作程序包括: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识别疑似污染区域、筛选
布点区域、制定布点计划、采样点现场确定、采样准备、土孔钻探、
地下水采样井建设、土壤样品采集、地下水样品采集、样品保存和流
转、样品检测分析、检测数据报告及质量评价报告、自行监测报告编
制等。
https://www.cti-cert.com/upload/file/admin/2020/20201217/20201217160330856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