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用地联合监管的统一要求》文件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将《介休市宋古乡赵家堡村土地(3.1092公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开,已接受公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地块概括:介休市宋古乡赵家堡村土地,面积共计3.1092公顷(地块一:0.0535公顷;地块二:0.6301公顷;地块三:1.9438公顷;地块四:0.4818公顷),根据《关于拟征收宋古乡赵家堡村土地(0.0535公顷)土壤污染情况核查的函》(介自然资函[2020]229号)和《关于拟征收宋古乡赵家堡村土地(3.0557公顷)土壤污染情况核查的函》(介自然资函[2020]225号)该用地原用途为耕地,下一步拟用途为商服用地(含住宅)。
2、现场采样和检测:于2020年8月26日-8月27日,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取样工作,采用判断随机布点法和网格布点法的原则,共设置19个土壤采样点(包括一组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26组(个),另有4组(个)平行样。
3、地块调查结论:介休市宋古乡赵家堡村土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环境初步调查共布设了19个土壤采样点(包括1个对照点),根据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在地块内测定的土壤样品中检出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VOCs(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SVOCs(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茚并[1,2,3-cd]芘)、有机氯农药(氯丹、硫丹、七氯、六氯苯),各检出因子的最大浓度均未超过本次地块环境调查土壤所选用的筛选值,其他污染物未检出。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于建筑商业用地(含住宅),风险管控标准。
综上所述,本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环保部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根据监测结果分析,本地块可以作为商业用地(含住宅)开发利用。
https://www.cti-cert.com/upload/file/admin/2020/20201222/20201222132118526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