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 宁波 项目负责人 胡智勇 完成日期 2017.3.24
-
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浙江国力工具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丽水缙云县壶镇镇兴工路159号
联系人
吕小爱
-
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6.11.4
潘方强
应伟丰
采样/检测
2016.11.29-2016.12.1
-
职业病危害因素
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化学因素:其他粉尘、煤尘、电焊烟尘、矽尘、砂轮磨尘、钼不溶性化合物、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氯化钡、三氧化铬、二氧化碳、臭氧、二氧化氮、五氧化二钒烟尘、钨及其不溶性化合物。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电焊弧光、高温。
职业病危害因素
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18
17
94
化学毒物
22
22
100
物理因素
47
43
91
-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 项目分类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为:一般、较重、 严重职业病危害三类。
用人单位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结合生产工艺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等综合分析,建议将用人单位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 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
1)用人单位2016年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但体检项目不完善,未进行针对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健康检查;需根据《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完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体检覆盖率,覆盖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并建立监护档案;
2)熔炼岗位熔炼炉设置局部通风设施,增设上吸式吸风罩,作业岗位附近侧墙增设机械辅助通风设施;并在岗位操作规程中要求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先开启通风设施,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后方可作业;
3)制定定期清扫制度,每班结束后应及时清扫工作场所地面及设备上的积尘,避免二次扬尘,杂工在清扫作业场所时应采取湿法作业,并做好个人防护;
4)完善噪声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在操作规程中要求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佩戴好护耳器,如护耳器损坏或时间较长应及时更换;发现设备有异常声音及时上报并检维修;
5)煤炉采取密闭煤炉,设置脱硫除尘设施,为作业人员配备一氧化碳报警仪,作业岗位附近侧墙增设机械辅助通风设施;并在岗位操作规程中要求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先开启工程防护设施,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后方可作业;
6)热处理岗位采取密闭的热处理炉或设置局部排风设施,作业岗位附近侧墙增设机械辅助通风设施;并在岗位操作规程中要求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先开启工程防护设施,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后方可作业;
7)生产车间按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设置公告栏,内容包含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用人单位在生产车间内按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需完善警示标识及相关告知卡的设置;
9)用人单位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完善各厂区辅助用室的设置;
用人单位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的相关要求,改善各岗位的照明。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