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深圳 项目负责人:滕小勇 完成日期:20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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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名称:大根(东莞)光电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土塘村第一工业区18区
联系人:薛进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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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4年11月23日 陈柯名、王伟伟 薛进添
采样/检测 2014年12月15~16日 吴钦林、郑乾成、何威 薛进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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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检测结果
危害因素:
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高温、其他粉尘、砂轮粉尘、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正己烷、三氯乙烯、氢氧化钠、丙酮、氧化镁烟。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10
10
100
化学毒物
22
22
100
物理因素
26
23
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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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企业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镜头及摄像头,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结果及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综合判断,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高温、其他粉尘、砂轮粉尘、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正己烷、三氯乙烯、氢氧化钠、丙酮、氧化镁烟等。本次评价监测中,除存在部分工作场所噪声的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外,其余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本项目在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配备了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在根据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进一步改进的基础上,该企业所采取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对于不足之处,企业应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加以完善,以达到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目的。
建议:(1)进一步加强对UV胶、可剥性保护胶、GT-7S、GT-7A、GT-7B等原料的采购管理,避免购买混入高毒物品的原辅料,并定期进行挥发性成分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来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计划以及完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2)应强化使用三氯乙烯岗位的局部抽排风设施设置,使该岗位空气处于相对负压状态,避免无序挥发。(3)针对噪声检测不合格的作业点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4)建议企业补充制定详细的三氯乙烯中毒、高温中暑、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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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公司内部专家评审意见:1、《现状评价报告书》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现状评价报告书》评价目的明确,范围恰当、方法正确、内容较全面;
3、《现状评价报告书》对工程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全面、准确,对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和评价,提出的建议可行;
4、核实原辅材料成分;
5、核实符合性、有效性、合理性等评价内容;
6、完善工艺流程描述;
7、完善法律法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