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宁波 项目负责人:王宇 完成日期:20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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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名称:浙江车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
联系人:杨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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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5.1.10~2015.1.12 胡智勇、沈明志 杨棋
采样/检测 2015.1.26~2.3 叶明俊、陈郭峰 杨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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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危害因素:
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其他粉尘、活性炭粉尘、甲醇、氯化氢及盐酸、氢氧化钾、二氯甲烷、甲酸、丙酮、环己烷、乙酸乙酯、硫酸及三氧化硫、二甲基甲酰胺、乙腈。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10
10
100%
化学毒物
45
45
100%
物理因素
31
31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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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企业有效落实职业卫生管理措施、防护设施有效的运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前提下,落实好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措施建议,该建设项目在职业病危害控制和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方面基本可行。但如果工人未能按操作规程严格操作、防护设施检修不到位造成漏风、堵塞等不良状态、卫生管理措施不能有效落实的情况下,作业场所化学毒物浓度超标的可能性较大,对工人造成健康损害的可能性仍较大。
本报告应当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进一步落实后,需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
1.1 整改措施
1) 补充完善中毒专项应急预案中相关二氯甲烷和酸碱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
2)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设置的周知卡或告知卡,应增加职业危害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防治措施的内容。
1.2 持续改进性建议
1.2.1 防尘、防毒措施
1) 加强车间反应釜、管道、阀门、计量槽、离心及等设备、管道的检修、维护和设备的及时更新,预防化学毒物的跑、冒、滴、漏。
2) 定期对生产车间废气引风收集系统以及废气处理系统维护和检查,使其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异常应及时维修。
3) 督促粉尘作业岗位工人积极佩戴防尘口罩,以减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工人的影响。
4) 对现有应急事故喷淋、应急防护用品、药品等定期检查维护,记录在案,使应急设施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5) 加强实验分析人员在取样过程中的职业卫生防护,减少取样过程中毒物对分析人员的影响。
6) 建设项目反应釜、储罐等涉及受限空间作业,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做到事先有审批,作业有监护,个人有防护,确保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针对受限空间作业建设项目应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如配备有害气体报警器、防毒面具或供气式呼吸器、安全绳、升井梯、应急药品箱等应急物资配备,配备的应急救援设施应当设置在便于劳动者取用的地点,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与更新。加强进入受限空间、设备检维修等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与管理。进入受限空间及设备检维修人员在设备的检、维修过程中凡需进入有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作业,必须事先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等防护措施,严格执行相关注意事项与操作规程,要在空气充分置换、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合格、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在有现场监护的前提下进行作业,并在现场设置警示标识。
7) 进一步完善生产装置区域有毒气体报警器的设置,报警装置设定警报值和高报值或者预警值和警报值两级,预报值应为GBZ 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所规定的MAC的1/2或PC-STEL的1/2,无PC-STEL的物质,为超限倍数的1/2;警报值应为GBZ 2.1所规定的MAC或PC-STEL,无PC-STEL的物质,为超限倍数。建设项目中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选用参照《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
1.2.2 防噪措施
1) 保持设备的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符合标准才可使用。
2) 为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1.2.3 防高温措施
1) 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避免高温时段作业。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制度,缩短一次连续工作时间
2) 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在休息室为工人提供防暑药物,如人丹、风油精、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以及含盐清凉饮料。
1.2.4 管理措施
1) 加强职工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教育和训练,使操作者充分了解使用的目的和意义,确保其正确使用,还应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促使其佩带或使用。并且定期进行更换,确保防护用品的正常防护效果。购买的个人防护用品应有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型号等参数,所使用的防护用品还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以及有资质的防护用品检验机构的对该防护用品的检验结果。
2)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之劳动者。不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组织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3) 总体来说,尽管建设项目未曾发生重大急性中毒等职业病危害事故,但有毒气体中毒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然是本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中的重要因素。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长期处于正常状态,以达到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目的;
4) 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201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令相关规定,进行相关岗位毒物、粉尘、噪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
1.3 告知性建议
1) 每年委托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的机构进行日常检测与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治理;
2) 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进行培训,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3)如果该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产品、产量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时间和空间上也会同时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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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对报告书的建议:
1、细化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落实的理由;
2、补充建设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情况的描述与分析;
3、补充施工期及设备安装期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分析;
4、补充个人防护用品的有效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