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深圳 项目负责人:滕小勇 完成日期:201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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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名称:肇庆三环京粤磁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站前西路北侧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联系人:夏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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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4.7.25
林玩辉
夏伟强
采样/检测
2014年8月11日~12日,2015年8月19日
江创伟、林玩辉
夏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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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企业在启动应急发电机发电时还存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氧化物、噪声、工频电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同时在使用到油漆对地面指示线等进行刷漆作业,还可接触到油漆中潜在的苯系物、正己烷、丙酮、乙酸乙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次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除前工序车间磨加工区磨角机作业点16#、前工序车间磨加工区方滚圆机作业点17#、前工序车间磨加工区无芯磨机作业点18#、前工序车间磨加工区立轴磨机作业点19#、前工序车间磨加工区烘干机作业点20#噪声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余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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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本评价机构认为肇庆三环京粤磁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设置了一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在完成本评价的不符合项整改,并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进一步改进的基础上,该企业所采取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对于不足之处,企业应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加以完善,以达到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目的。
建议:1组织管理制度
(1)建议企业建立听力和呼吸保护计划,并明确负责人。
(2)企业应定期安排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演练记录保存好相应记录;同时亦定期组织安排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培训。
(3)企业应向肇庆市端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4)企业应加强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每年应制定有职业病防治规划,防治规划应包括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的实施、职业卫生知识宣传与培训、职工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购置、防护设施维护费等内容。
2工程技术
建议企业在现有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各磨加工设备间距,减少高噪声源设备产生的噪声相互叠加,同时企业应加强磨加工区高噪声源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添加润滑油,保持设备运转处于良好状态,避免设备运转不良产生高噪声,同时加强相应作业岗位人员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包括噪声的危害、个体防护用品使用规范等;并逐步完善车间通风装置。
3个体防护
企业应为前工序车间制粉区制粉工、前工序车间磨加工区磨工配备防尘口罩;为前工序车间烧结区烧舟工、前工序车间抛丸区操作工和质检楼打包工配备耳塞。防尘口罩及耳塞可选用现有防尘口罩及耳塞型号。
4职业健康监护
企业应严格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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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评价报告书》
1、对建设项目概况描述较清晰,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完整、准确。
2、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3、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4、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5、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6、有关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分析合理。
7、已对职业卫生管理进行了评价。
8、已对职业健康监护进行了评价。
9、有关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
10、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基本可行。
11、评价结论是否正确
12、补充完善项目背景、项目组成、生产运行情况及有害因素识别的评价。
13、补充完善防噪减振、通风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物品、个人防护用品、警示标示设置的评价。
14、补充完善防噪减振、通风等工程技术的建议。
二、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基本情况:
1、该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设置合理;设置了基本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配备了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2、设立了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制定了基本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公司对员工进行了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组织员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
4、进一步完善防噪减振、通风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措施。
5、加强作业场所的现场管理,确保防护设施有效运行,督促落实员工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6、定期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
7、及时向职能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