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苏州 项目负责人:辜艳琴 完成日期:201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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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苏州裕同印刷有限公司昆山鹿场路分公司
地址: 昆山市千灯镇石浦鹿场路468号
联系人: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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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5.8.31 辜艳琴 章颖
采样/检测 2015.9.9-9.11 文焕成 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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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其他粉尘)、毒物(乙酸乙烯酯、石腊烟、松节油)、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8
8
100
化学毒物
78
78
100
物理因素
93
51
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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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属于纸制品制造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多种胶水,根据现场职业卫生检测结果,多个噪声岗位噪声强度超标,故综合分析认为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1)为使作业人员遭受化学物质喷溅眼睛、面部或身体时能得到及时的应急急救处置,应在胶水房和网版清洗房设置应急洗眼、冲淋装置,在事故第一时间为受伤人员提供水冲洗,降低化学物质可能造成的伤害。应急洗眼、冲淋装置应该安装在使用化学毒物的仪器设备的四周,其服务半径小于15m,使作业人员在10s内能够快步到达应急洗眼、冲淋装置的区域范围。
(2)企业应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相关要求,委托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好职业健康体检报告资料的归档整理,分别建立企业和个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体检发现的职业性相关检查项目异常人员应及时做好复查和调岗工作,对于职业健康体检发现其他疾病或异常人员应及时告知其本人去综合医院复查,对于职业健康体检发现疑似职业病应及时提请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对于职业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病人应给予治疗等处置,重点关注噪声职业健康检查异常情况。
(3)企业应为接触粉尘岗位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同时还应加强工作场所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监督,建立奖惩机制并严格执行,确保作业人员作业时正确、及时地佩戴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4)应将网版清洗房和卫生间分开设置,避免网版清洗过程产生的化学性毒物与辅助卫生用室较差污染。清洗池上方应设置局部抽排风设施,并保证抽排风设施的风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促进毒物排出房间外。
(5)胶水房胶水搅拌作业处应设置局部抽排风设施,并保证抽排风设施的风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促进胶水搅拌过程产生的化学毒物排出房间外,降低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毒物的浓度。
(6)对生产设备进行全面的检维修,对老化设备添加润滑油,减少设备异常运行时产生高强度噪声。
(7)对高噪声设备增加减震垫、隔声罩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高噪声设备单独设置隔离间,通过墙体隔声降噪,减少噪声对其他工作区域的影响。高噪声车间的墙面可采用吸声材料,进一步降低车间内噪声强度。
(8)噪声强度较大的生产车间应将办公区与生产区隔离,减少生产区噪声对办公区的影响。
(9)进一步采取降低设备密度,减少作业时间等方式,降低员工直接接触噪声的强度及时间,减少噪声对人体产生的危害。
(10)进一步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告知卡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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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补充对设计专篇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
细化降噪、防噪措施建议;
专家其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