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宁波 项目负责人胡智勇 完成日期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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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三大道7号
联系人
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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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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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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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检测结果
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粉尘:活性炭粉尘、硅藻土粉尘、其他粉尘(药物粉尘)
化学因素:异丙醇、二甲基甲酰胺、乙酸乙酯、氢氧化钠、盐酸、氯化氢、甲苯、乙酸、碳酸钾、碳酸钠、碳酸氢钠、丙酮、氢气、三乙胺、四氢呋喃、乙腈、二氯甲烷、乙醇、正庚烷、氯化苄、硫酸二甲酯、戊腈、氰化钠、氰化氢、碘化亚铜、对氨基苯腈、单腈氨、甲磺酸、乙酸钠、N-甲基吡咯烷酮、乙氧基甲叉丙二酸二乙酯、硼氢化钾、氯化锂、磷酸氢二钾、磷酸二氢钾、硫代硫酸钠、甲基叔丁基醚、草酰氯、4-苯氧基苯甲酸、二异丙基乙基胺、丙二腈、水合肼、甲酰胺等。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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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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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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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拟建项目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行业,结合项目工艺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拟建项目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1)本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相关要求。
(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针对本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该企业采取了相应防尘、防毒、降噪、防暑等防护措施,采取的防护设施能达到相应的防护效果。
(3)应急救援设施:拟建项目应急救援预案拟纳入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艺过程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设有自动化控制及在线监测系统,可以对生产车间工艺过程参数进行监控和联锁保护;拟建项目拟在生产车间设置喷淋洗眼器和有毒气体探测器、空气呼吸器等应急设施,但尚未明确设置位置、种类和数量,应急救援设施和措施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4)建筑卫生学:拟建项目生产车间以人工照明为主,自然采光为辅。生产车间机械通风为主,在各生产场所内均设置有安全通道,配备了应急照明和安全标识以及疏散指示标识,并保持出入口畅通,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5)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拟采取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种类较齐全,配备较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的设置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要求。
(6)辅助用室:拟建项目辅助用室(食堂、厕所、更衣室、浴室、盥洗池等)设置的地点、数量、卫生条件等方面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7)职业卫生管理:拟建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将纳入企业原有的管理模式上,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1)在设备选型、采购的过程中,严把质量关,降低日后生产过程中发生“跑、冒、滴、漏”或发生事故的风险。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10)的要求,向供货商提出设备运行的噪声限制要求,并将其作为设备性能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2)生产车间拟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应依据车间自然通风风向、扬尘和逸散毒物的性质、作业点的位置以及作业方式等进行设计。经常有人来往的通道(地道、通廊),应有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并不宜敷设有毒液体或有毒气体的管道。
(3)桶装加料点局部排风罩口设计时应尽量靠近发生源,排风罩口的形状和大小应与发生源逸散区域和范围相适应,应保证有足够风量,以避免有毒气体扩散。
(4)输送酸、碱的物料泵的填料函或机械密封周围,宜设置安全护罩;其排液阀门宜设双阀。输送有毒物质的管道系统、设备、阀门、安全设施、泵及其他固定设备均应贴上标签或注明记号以识别所输送的有毒物质;贮存有毒物质的容器,都应贴上醒目的标识,以示该物质名称及危险性。
(5)拟建项目操作人员需接触酸碱腐蚀品如盐酸、草酰氯、氢氧化钠、甲磺酸等,因此涉及到相关危害因素的岗位须引起建设单位的重视。完善相关岗位作业规范职业卫生相关内容,并在项目建成后各岗位醒目位置布置相关作业规范和职业危害告知卡。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及操作规程。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皮肤少量接触后立即用大量流水作长时间彻底冲洗,尽快地稀释和冲去腐蚀品。同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作业时穿戴好防护服、防酸碱手套和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空气呼吸器。
(6)拟建项目操作人员需接触毒害品如二氯甲烷、氰化钠、苄基氯、甲基叔丁基醚、N-甲基吡咯烷酮、水合肼、甲酰胺、丙二腈等,因此涉及到相关危害因素的岗位须引起建设单位的重视。完善相关岗位作业规范职业卫生相关内容,并在项目建成后各岗位醒目位置布置相关作业规范和职业危害告知卡。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及操作规程。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作业时穿戴好防护服、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空气呼吸器,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7)04车间卫生特征等级为2级,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10)对卫生辅助用室的要求设置车间更衣室,便服室和工作服室按照同室分柜存放的原则设计。
(8)拟建项目应在15车间和04车间涉及甲苯反应釜附近设置甲苯有毒气体报警器(固定式或便携式),在04车间涉及氯化苄反应釜设置氯化苄(苄基氯)有毒气体报警器(固定式或便携式),在04车间氰化反应釜和废水处理釜附近及剧毒品仓库设置氰化钠有毒气体报警器(固定式或便携式),报警装置设定警报值和高报值或者预警值和警报值两级,预报值应为GBZ 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所规定的MAC的1/2或PC-STEL的1/2,无PC-STEL的物质,为超限倍数的1/2;警报值应为GBZ 2.1所规定的MAC或PC-STEL,无PC-STEL的物质,为超限倍数。报警器的选择应满足《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 223-2009)的相关要求。
(9)取样宜采用密闭取样,取样过程尽可能密闭化。项目建成后,加强操作工在取样过程和实验分析人员在分析过程中的职业卫生防护,减少取样分析过程中毒物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10)样品分析、采样器清洗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过程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11)对于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暂时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或需要在特殊高噪声条件下短时间工作时,需加强个体防护,公司要督促工人佩戴好护耳器,合理安排劳动作息,尽量减少接触时间,并进行定期的听力测定。
(12)04车间、17、68车间设置洁净区,企业应按《洁净厂房设置规范》(GB 50073-2013)设计,并落实换气次数、新风量、压差等相关要求,新风口的设置上应避开排气口并设置在排风口的上风侧,项目完成后建议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洁净厂房的相关项目检测与评价。
(13)04车间、17、68车间的精烘包输送含尘气体的风管应该垂直设置,如若倾斜敷设,与水平面的夹角应>45°。
(14)废气处理装置的活性炭吸收剂应及时更换,确保通风和净化效果。
(15)项目建成后,涉及反应釜、储罐、污水处理池等涉及密闭空间作业,应制订密闭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做到事先有审批,作业有监护,个人有防护,确保密闭空间作业安全。针对密闭空间作业本项目应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如配备有害气体报警器、防毒面具或供气式呼吸器、安全绳、升井梯、应急药品箱等应急物资配备,配备的应急救援设施应当设置在便于劳动者取用的地点,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与更新。加强进入受限空间、设备检维修等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与管理。进入受限空间及设备检维修人员在设备的检、维修过程中凡需进入有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作业,必须事先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等防护措施,严格执行相关注意事项与操作规程,要在空气充分置换、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合格、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在有现场监护的前提下进行作业,并在现场设置警示标识。
2. 个人防护用品
(1)应选购质量、性能、规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相应的安全标志。
(2)在生产车间内设立个人防护用品存储柜;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对发放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换。
(3)在下列情况:①生产现场设备检维修;②滤渣、滤料处理过程中;③生产过程控制异常,需进入现场处理;④进入缺氧、存在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环境作业时;应根据《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要求,佩带相应的呼吸防护用品(过滤式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
(4)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建议设置专用记录卡,供气瓶或滤毒罐(盒)定期维护、并记录检查日期。
3. 应急救援设施补充措施
(1)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完善二氯甲烷、氰化钠、苄基氯、甲基叔丁基醚、N-甲基吡咯烷酮、水合肼、甲酰胺、丙二腈的急性中毒和泄漏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设施,以及完善草酰氯、盐酸、液碱、甲磺酸等酸碱物料泄漏腐蚀的专项应急预案和设施,并每年组织相关应急演练;进一步充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
(2)事故通风宜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保证,事故通风的风量应根据工艺设计要求通过计算确定,但换气次数不宜小于12次/h。
(3)拟建项目应在生产车间按规范要求做好喷淋洗眼器的设置,喷淋洗眼器有效救护的半径服务范围为15米。
(4)根据《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13),并结合建设项目实际,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
(5)应根据车间(岗位)毒害情况配备防毒器具,设置防毒器具存放柜(配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防毒器具在专用存放柜内铅封存放,设置明显标识,并定期维护与检查,确保应急使用需要。
(6)根据本项目危险物料的实际情况,配备堵漏、消漏、工程抢险装备。
(7)应急救援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4.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1)拟建项目在实施后需完善补充包含本项目内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企业的各项职业卫生工作。
(2)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3)拟建项目在设计或建设中,建筑布局、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与目前提供的评价基础资料有变更时,须另行评价或补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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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按作业岗位补充拟建项目各岗位各化学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及化学品、产品等毒理学资料、接触途径;
2、细化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3、细化拟建项目拟设置应急救援设施的描述与分析,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4、完善拟配置的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