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深圳 项目负责人:胡军 完成日期: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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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信息
名称:广州市巴赛尔聚烯烃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广业大街9号
联系人:蒋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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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采样/检测 2016.11.01~03 江创伟、吴嘉伟 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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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检测结果
危害因素:
粉尘:其他粉尘(光热稳定剂)、滑石粉尘、聚丙烯粉尘、人造玻璃质纤维玻璃棉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12
12
100
物理因素
13
11
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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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结论
1
总体布局
符合
2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符合
3
职业病防护设施
部分符合
4
个体防护用品
符合
5
应急救援设施
符合
6
职业健康监护
符合
7
职业卫生管理
符合
8
建筑卫生学
符合
9
辅助用室
符合
本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有职业卫生管理体系,采取了一定的防尘、防毒、降噪等措施,试运行期间职业病防护措施正常运行,降低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并为岗位工人配备有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能较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将来的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第7章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补充措施
(1)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挤出、切断、包装设备的日常检维护工作,如定期添加润滑油等,避免设备异常运转导致高噪声产生;同时加强对挤出设备隔声间维护保养,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应避免频繁打开隔声间门。
(2)建设单位应加强监督高操工的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2持续改进
(1)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如果该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产量发生明显变化,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时间和空间上也会同时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3)建设单位应把噪声防护作为重点持续改进措施,从生产工艺、生产设备、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以及职业卫生管理等各方面进行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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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补充完善现有企业概况;
2、明确评价范围的划分范围;
3、完善生产设备布局、噪声危害的分析及评价内容;
4、制定听力保护计划;
5、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6、噪声防护设施属于“部分符合”,“持续改善”补充进入建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