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宁波 项目负责人胡智勇 完成日期2017.12.27
-
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温岭市城北雕箭鞋厂
地址
温岭市城北街道东普社区B区14幢
联系人
陈高沐
-
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7年8月28日
沈明志
陈高沐
采样/检测
2017年10月31日-11月2日
任永胜、叶明俊
陈高沐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噪声、聚氯乙烯粉尘、氯化氢、氯乙烯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3
3
100
化学毒物
6
6
100
物理因素
2
1
50
-
评价结论与建议
分项结论
通过分析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再经过现场调查、采样和检测,以及实验室的检测分析,结合国家有关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规范,得出以下结论: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总体布局
符合
-
2.设备布局
符合
-
3.建筑卫生学
符合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基本符合
成型岗位工人接触的噪声强度超标
5.职业病防护设施
基本符合
成型岗位工人接触的噪声强度超标
6.应急救援设施
不符合
未配备应急药品
7.职业健康监护
不符合
未安排职业健康检查
8.个人防护用品
不符合
未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9.辅助用室
基本符合
未设置浴室、更衣室
10.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基本符合
初步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内容针对性不强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不符合
未设置公告栏,未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13.职业卫生培训
基本符合
未进行岗前培训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不符合
未进行申报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本项目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本次现状评价为首次评价。
13.1 整改性措施
(1)生产车间内配备防暑降温药品。
(2)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相关要求组织接触噪声、粉尘、氯化氢、氯乙烯的劳动者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等标准选用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补充配置建议见下表。
13-1 个人防护措施补充建议一览表
工种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
建议补充个体防护用品
投料
其他粉尘(一般粉尘)
满足要求的KN90级别的防尘口罩
噪声
选用护听器SNR 为17~34dB 的耳塞或耳罩
抓帮
噪声
选用护听器SNR 为17~34dB 的耳塞或耳罩
机头
噪声
选用护听器SNR 为17~34dB 的耳塞或耳罩
(4)用人单位生产车间卫生特征分级为3级,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有关规定宜设置浴室、更/存衣室。设置要求如下:
根据GBZ1-2010第7.2.2条规定:车间卫生特征3级的车间宜在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淋浴器数量满足9人/个的要求。
(5)生产车间内设置公告栏和告知卡,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6)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8号[2012])相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
13.2 持续性改进建议
13.2.1 防护措施
(1)加强现有通风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使其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异常应及时维修。
(2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